一是在预算安排上坚持一个“实”字。根据评审结果并结合财力,按轻重缓急决定是否安排,该取消的取消,该砍掉的砍掉,该减少的减少。
二是在资金拨付上坚持一个“准”字。基本支出由县级财政部门按照需求和序时进度均衡拨付。项目支出坚持按项目、预算、进度、指定用途拨款。
三是在新增支出上坚持一个“控”字。所有建设项目,一律先落实资金来源,再开工建设。重大政策出台和重大项目决策时先由财政部门评估财力,超过承受能力、可能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的政策或项目,一律不允许。
四是在绩效评价上坚持一个“严”字。县级各预算单位按照年度预算批复下达的全部项目,进行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我评价,同时开展部门评价和重点项目评价,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
五是在资金结转上坚持一个“硬”字。严格执行部门预算零结转制度,年底未执行完的预算,由县级财政收回统筹使用,原则上不再结转,确需次年继续安排项目支出的,一律按新项目申报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