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保障最低生活。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加大困难群众的生活保障力度,夯实民生保障基础,第一时间将因疫情影响致使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符合政策标准的居民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截至5月底,累计发放41831人次、2515.94万元。
二是发放临时补贴。截至4月底,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按时足额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发放3次价格临时补贴,累计补贴32148人次、201.52万元。同时,拨付专项资金130.15万元,向10844名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每人发放一次性疫情防控基本生活补贴120元。
三是进行临时救助。疫情期间,及时采取措施对流浪乞讨人员、无固定住所的外来滞留人员进行救助。截至5月底,累计支出90余万元,收救61人,实现应收尽收应救尽救,保障无固定住所人员的基本生活。
(许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