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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在加强乡镇财政管理上“出实招”

日期: 2020-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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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稳定队伍。对乡镇财政干部实行“县乡共管,以乡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乡镇财政干部的管理、考核、人员配备、任免等事项,县财政局负责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乡镇按人口比例配齐配强财政干部,调整财政干部须函商县财政局同意,确保队伍稳定。同时,适时补充新生力量,安排熟悉财政业务、有一定专长、政治素质较强的年青人员从事财政工作,有效解决了乡镇财政办人员结构老化、知识更新缓慢等问题。
  二是强化培训。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有计划、分类别、分层次,抓好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建立起富有财政特色、富有生机和活力的干部教育培训机制。县财政局每年组织乡镇财政业务骨干到重庆市财政学校进行一周的业务培训。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每年开展6至8次专项业务培育。对新进人员开展岗前培训。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培训。逐步优化了乡镇财政人员的知识结构,提升了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三是理顺体制。根据乡镇财政的特点,科学定位乡镇财政职能,调整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合理划分县乡两级事权与财权,做到事权与财权相结合,责权利相统一,凡不应由乡镇办的事,不得由乡镇来承担,严禁向乡镇转嫁任何财政负担,最大限度照顾乡镇财政利益,使乡镇财政具有能够保障财权正常运转所必需的支出。
  四是加强核算。要求各乡镇财政所安排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并能胜任会计电算化要求的人员从事财政、财务核算工作。总预算会计、综合会计和其他会计核算人员,按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及时上报各类财务报表。每半年对乡镇财政会计核算进行一次实地检查,在此基础上进行排名通报。
  五是严格内控。按照内部控制规范要求,优化乡镇财政办职能职责、岗位设置,压实乡镇财政内控工作责任。在乡镇账户管理,对账、印章和票据管理,现金使用管理,财政资金存放管理等内控工作重点监管领域上,坚持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机制,明确岗位职责,落实职责到人,切实做到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规范权力运行,保障内控制度有效落地。每半年对乡镇财政会计核算进行一次实地检查,在此基础上进行排名通报。
  六是对口联系。建立县局科室对口联系乡镇财政办制度,每个科室对口联系3—4个乡镇财政办,科室负责人为责任人,分管领导为责任领导。联系科室每月至少用3天以上时间深入到对口联系的乡镇财政办开展联系工作,局里每季度召开一次对口联系专题会议,听取联系工作情况汇报,在此基础上实行互评分数,科室给联系乡镇财政办评分,乡镇财政办给科室评分,将评分结果作为一项指标纳入相关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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