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增加预算项目分类。为提高资金拨付效率,对财政安排的疫情防控资金新增“项目支出——处置应急事件”分类。二是及时下达支付计划。按照“一次提请、分次使用”原则,单位只需申请一次资金计划,确保资金快速及时支付。三是优化支付方式。为减少支付审核中间环节,原则上疫情防控资金统一为各单位申请授权支付。四是无预算或超预算的资金,采取先预挂指标或单位向财政申请预拨经费等方式。五是延长支付时间。结合实际,调整延长全区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时间,确保疫情防控资金支付不断档。
截至目前,全区已下达疫情防控资金7213万元,后期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及时做好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