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经报|渝川鄂携手共护碧水长清 重庆全面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相关方累计支付补偿资金7.7亿元——
本报记者 敖阳利
筑牢生态屏障,共护一江清水。记者从近日召开的重庆市全面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重庆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改革走在全国前列,与上下游省份及在全市内实现补偿机制全覆盖。
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是指在不具有隶属关系但生态关系密切的地区之间,通过经济手段让生态保护方获得补偿,或让生态破坏方支付补偿的制度安排。“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促进流域内各地区‘共抓大保护’,是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初衷所在。”重庆市财政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唐嘉表示。
长江是一个整体的生态系统,全国有6.3亿人“同饮一江水”。作为长江上游最大滨江城市、长江上游最后一道生态屏障,重庆因水而生、因水而兴。据了解,万里长江横贯重庆全境,长江重庆段流程691公里,流域面积大于100平方公里的河流有274条,三峡库区重庆段水容量达300亿立方米。
近年来,重庆先后与多个上下游省份建立长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积极推动跨省市补偿机制拓面增效。
2020年,重庆和四川建立川渝长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双方约定在2021—2023年期间每年共同筹资3亿元设立川渝流域保护治理资金,专项用于长江干流和二级支流濑溪河的治理保护。
2024年6月,重庆与湖北签署《长江流域渝鄂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两省市每年分别出资15亿元设立长江流域渝鄂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进一步改善长江干支流水质。
去年12月,重庆与四川签署《长江流域川渝第二轮生态保护补偿协议》,进一步扩面增资,商定5年协议期限内每年两省市出资5亿元,更大力度推动长江流域川渝段生态共保、环境共治;同时,进一步扩大补偿范围,新增长江一级支流嘉陵江和三级支流流前河,涵盖长江流域不同级别河流,且补偿指标更加丰富,从单一的水环境补偿升级至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多维补偿机制。
对此,唐嘉指出,这是重庆在长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上的新突破,是一项具有标志性的成果,标志着重庆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现长江干流全域贯通以及嘉陵江、乌江等重要支流全面覆盖。
围绕落实相关协议,长江上下游省市共同强化联合防治,增强跨界流域水环境保护协同性。以川渝为例,两省市联合印发铜钵河、琼江、大清流河、南溪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川渝联合治理方案,共同投资26余亿元实施140余个项目。其中,将四川省大竹县石桥铺镇600余人生活污水接入重庆市梁平区碧山镇平滩坝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实现毗邻地区环境基础设施共享,该项目获评全国首个跨省界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数据显示,通过实施流域横向补偿,相关方已累计支付补偿资金7.7亿元,治理成效显著。长江、嘉陵江、乌江重庆段水质达到Ⅱ类的比例逐年上升,重庆全市74个国家考核的水环境质量监测面水质优良比例连续两年稳定在100%,高于国家考核目标2.7个百分点。
在市内补偿机制建设方面,早在2018年重庆就出台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试行),推动市内流域面积500平方公里以上且跨区县的19条重要河流全面建立跨区县横向补偿机制。目前,重庆已有11个区县建立了乡村间的流域横向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机制。
据了解,重庆财政结合保护治理成本和区县支付能力等因素,设定全市统一的补偿标准,并首创性提出由市级财政补偿跨界河流各流域首尾端,同等参与区县之间的补偿和受偿,打通补偿堵点,形成闭环链条。例如,磨刀溪经重庆石柱县流入湖北利川市,再回流入重庆万州区,是石柱县、万州区的重要跨界河流。市级财政主动补位流域首尾端,补偿石柱县、万州区1000万元,确保磨刀溪流域补偿机制“不断链”、流域保护“不缺位”。
近年来,重庆持续对市内补偿机制进行优化,让机制本身更“合身”、补偿基准更公允,激励约束更有效。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改革的牵引带动下,全市水环境质量得到整体性改善。
以永川区为例,在补偿机制建立初期,受产业快速发展、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滞后等因素影响,永川区流域水质一度污染十分严重,曾是一个对外“补偿区”。2018—2024年,永川区投入水污染防治资金8.3亿元,系统开展流域环境深度整治,在经济总量和常住人口增长的情况下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多条河流水质从劣V类、Ⅳ类不等提升至Ⅲ类,23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17个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均为100%,逐步蜕变成为“受偿区”,打了一场漂亮的翻身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