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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重庆全面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日期: 202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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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重庆市全面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新闻发布会举行。重庆市财政局副局长唐嘉表示,随着重庆与四川、贵州两省相继签署生态保护补偿协议,重庆已全面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现长江干流全域贯通,嘉陵江、乌江等重要支流全面覆盖,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改革走在全国前列。

发布会现场(张晓倩 摄)

据介绍,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是通过经济手段让生态保护方获得补偿,或让生态破坏方支付补偿的制度安排。重庆是长江上游最大滨江城市,万里长江横贯重庆全境,长江重庆段流程691公里,流域面积大于100平方公里的河流有274条,三峡库区重庆段水容量达300亿立方米。重庆作为长江上游最后一道生态屏障,既要发挥枢纽通道优势助推高质量发展,更要肩负起水生态环境保护的上游责任。

首先是推动市内补偿机制迭代更新。2018年,重庆市政府印发《重庆市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试行)》,推动市内流域面积500平方公里以上且跨区县的19条重要河流全面建立跨区县横向补偿机制。

例如,磨刀溪经重庆石柱县流入湖北利川市,再回流入重庆万州区,市级财政主动补位,补偿石柱县、万州区1000万元。首轮改革后,全市水生态环境明显提升。2023年,重庆优化补偿机制,设定基准线,水质优于基准线则上游区县获下游区县补偿,反之则上游区县补偿下游区县,解决区县提升水质“天花板”问题。

其次是推动跨省市补偿机制拓面增效。2024年,重庆全面签署渝鄂、渝黔、川渝补偿协议,实现与上下游省域间“补偿机制全覆盖”。同时,因地制宜选取水生态环境要素指标,提升补偿机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与贵州省签署的乌江流域补偿协议中,将“总磷”作为核心补偿指标;与四川省签署的长江流域第二轮补偿协议中,将生态流量、自然岸线率、鱼类多样性等指标纳入补偿机制范围,实现补偿与受偿依据水生态“综合得分”。

据了解,重庆市2018年率先实现市内补偿机制全覆盖;2021年与四川率先建立长江干流跨省补偿机制;2024年率先实现和上下游省市在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补偿机制全覆盖。近年来,全市在水污染防治方面财政资金年均投入达到120亿元左右,通过实施流域横向补偿,相关方累计支付补偿资金7.7亿元,推动“治水”效能持续提升。长江、嘉陵江、乌江重庆段水质达到Ⅱ类的比例逐年上升,全市74个国家考核的水环境质量监测面水质优良比例连续2年稳定在100%。

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改革的带动下,重庆市水环境质量整体性改善,在地市、区县发挥“牵引”作用。近年来,永川区将流域综合治理作为“头号民生工程”,2018—2024年投入水污染防治资金8.3亿元,年均增长23%,建污水管网454公里,维修改造城市污水管网530公里,新建污水处理厂(站)30座,提标改造污水处理厂(站)46座。在经济总量和常住人口增长的情况下,水环境质量反而明显改善,临江河、小安溪、九龙河等河流水质从劣V类、Ⅳ类不等提升至Ⅲ类,23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17个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均为100%,从对外“补偿区”变为“受偿区”,用财政“小资金”撬动长江保护“大作为”。

此外是忠县和垫江县。龙滩水库位于大沙河干流,坝体在垫江县沙河乡、库区主要位于忠县新立镇,是垫江县城及沿途乡镇30万群众饮用水的主要骨干水源。由于水源地受益者为垫江县,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约68%的范围在忠县境内,保护区的设立给上游忠县带来了直接和间接的经济影响。对此,重庆推动两县签署《龙滩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合作备忘录》,由垫江县分8年给予补偿忠县生态保护补偿金,专项用于保护区内耕地和果园实施有机肥替代及保护日常监管等支出,成为全市首例建立饮用水源地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的区县。

“我们的水环境质量越来越好,大家能喝上更放心的水,江里的鱼儿更多了,江岸的风景更美了。”唐嘉表示,接下来,重庆将持续优化和实施补偿机制,进一步巩固提升水质质量,让长江、嘉陵江、乌江的好水质持续造福每一位市民。(张晓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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