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累计支付7.7亿元 重庆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改革走在全国前列
5月20日,重庆市政府新闻办举行“重庆市全面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新闻发布会。会上,重庆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唐嘉介绍重庆推进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工作的相关情况。
新闻发布会现场。李文科摄
“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改革领域,重庆走在全国前列。”唐嘉介绍,近期,重庆市与四川省签署《长江流域川渝第二轮生态保护补偿协议》,与贵州省签署《乌江流域渝黔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这标志着重庆市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现长江干流全域贯通,嘉陵江、乌江等重要支流全面覆盖。
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是在不具有隶属关系,但生态关系密切的地区之间,通过经济手段让生态保护方获得补偿,或让生态破坏方支付补偿的制度安排。
唐嘉表示,长江是一个整体的生态系统,全国有6.3亿人“同饮一江水”。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促进流域内各地区“共抓大保护”,这是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初衷所在。
“重庆是长江上游最后一道生态屏障,既要发挥枢纽通道优势助推高质量发展,更要肩负起水生态环境保护的上游责任。”唐嘉表示,重庆坚持“两手抓”,一方面重庆推动市内补偿机制迭代更新,2018年,重庆市政府印发《重庆市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试行)》,推动市内流域面积500平方公里以上且跨区县的19条重要河流,建立横向补偿机制。2023年对补偿机制进行优化,让机制本身更“合身”、补偿基准更“公允”,激励约束更有效。
另一方面,重庆推动跨省市补偿机制拓面增效,2024年全面签署渝鄂、渝黔、川渝等补偿协议,实现重庆与上下游省域间“补偿机制全覆盖”。
唐嘉表示,近年来,重庆市在水污染防治方面财政资金年均投入达到120亿元左右,通过实施流域横向补偿,相关方累计支付补偿资金7.7亿元,不仅拓宽了水污染防治资金来源,更强化了“谁保护谁受益、谁破坏谁补偿”的责任意识,推动重庆市“治水”效能持续提升。(谭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