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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发布|川渝鄂齐发力!长江流域生态补偿“跨省答卷”来了→

日期: 202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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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重庆市政府新闻办举行重庆市全面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新闻发布会。市财政局、四川省财政厅、湖北省财政厅、市生态环境局以及长寿区有关负责人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新闻发布会现场。


发布人

唐 嘉 重庆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徐晓驰 四川省财政厅副厅长

彭 辉 湖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刘 明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江发茂 重庆市长寿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重庆:深化跨省协作,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会上,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明介绍,重庆市与多省合作、共建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并以川渝为例,从三方面介绍了两地聚焦跨界流域水环境治理的显著成效:

深化协作交流:召开5次联防联治联席会,开展跨界流域联合巡查,协同发布统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推动地市间治污经验技术交流,构建多层次沟通机制。

强化联合防治:印发流域联合治理方案,投资26亿余元实施140余个项目,实现毗邻地区基础设施共享,铜钵河成全国首个跨省界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开展科技攻关,南溪河水质明显改善。

保障饮水安全:建立跨界饮用水水源地风险联合防控体系,督促潼南、遂宁等19个川渝毗邻地市区县建立完善水源地环境风险防控机制,开展联合执法与应急建设。

治理成效:入境断面中,川入渝长江、嘉陵江断面水质稳定在Ⅱ类,黔入渝乌江断面总磷浓度持续下降;出境断面里,渝入湘酉水河断面锰浓度优于国家考核目标(0.3mg/L),渝入鄂长江断面水质连续8年Ⅱ类,总磷浓度远低于考核标准,兑现 “一江碧水出巴渝” 承诺 。


长寿区:创新机制激活乡镇流域治理效能

会上,长寿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江发茂介绍,长寿区在推进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过程中,通过制度创新,精准考核,严格奖惩,有效调动了街镇间的治理合力,取得了不错的成效。

从试点到扩面,实现流域治理全覆盖

2021年,长寿区按照“谁污染、谁补偿,谁改善、谁受益”原则,以龙溪河流域10个街镇为试点,建立了流域横向补偿机制,2024年扩展至辖区4条主要河流沿线17个街镇,实现全域协同治理。

突出科学精准,动态调整考核指标

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定期研讨、动态优化补偿机制。2024年长寿区将补偿类别由3大类调整为4大类,12个细分项,并设置正负10万元的浮动补偿标准,提升科学性与激励性。

突出奖优罚劣,充分调动治理主体积极性

设立流域生态保护专项资金,实行“月通报、季清算、年支付”,累计扣减相关街镇181万元、奖励622万元,形成“奖励—整治—再奖励”的良性循环。

实施流域横向补偿机制以来,长寿区水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2024年,长江长寿段、御临河、大洪河水质稳定在Ⅱ类,全区1个国家考核断面、3个市级考核断面水质100%达标,龙溪河、桃花溪获评国家级荣誉。后续将聚焦创新补偿方式、强化协同治理两方面深化流域横向补偿机制。


川渝:共筑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跨省协同样本 

会上,四川省财政厅副厅长徐晓驰介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战略部署,携手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四川与重庆开展了两轮长江流域的补偿机制。

与第一轮相比,第二轮机制有三个方面的变化:

补偿范围进一步扩大:在长江干流、濑溪河基础上,新增长江一级支流嘉陵江和三级支流流前河,涵盖了长江流域不同级别的河流,为探索两省市全面建立全流域补偿奠定了基础。

补偿指标更加丰富:从单一的水环境补偿升级到了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的多维补偿机制。

补偿规模持续增加:补偿资金规模五年将达到25亿,更大力度推动长江流域川渝段的生态共保、环境共治。


湖北:推进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升级 

会上,湖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彭辉介绍,湖北已围绕长江等重点流域建立了62个补偿机制,未来将坚持“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原则,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扩面提质”上下功夫,深化跨省协作,强化域内协同。

进一步完善跨省流域补偿机制建设

湖北积极分析研判与重庆、湖南、江西三省市首期签订的长江干流跨省补偿协议,以及与陕西省签订的首期汉江流域跨省补偿协议的运行情况,在第一轮“建机制”的基础上探索第二轮“优机制”,推动形成补偿要素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运行更加顺畅的长效补偿机制。

建立统一的省内重点流域补偿机制

在市州自主建立机制的基础上,探索在长江、汉江等流经多个市州的重点流域,由省级牵头建立统一的补偿机制,推动实现补偿规范化、制度化。

加强典型经验总结推广

实现断面水质情况与生态补偿资金、矿产资源开采指标的“双挂钩”。对典型案例予以大力宣传推广,打造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的“湖北样板”。


重庆:流域补偿机制激活生态治理动能

5月20日,重庆市全面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新闻发布会。图为重庆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唐嘉介绍相关情况。

会上,重庆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唐嘉介绍,重庆市依托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动地市、区县探索特色治理路径,实现水环境质量整体提升,形成财政撬动、跨区协同的示范经验。

永川区:资金撬动促水质逆袭

近年来,永川区将流域综合治理作为“头号民生工程”,2018—2024年投入水污染防治资金8.3亿元,建污水管网454公里,维修改造城市污水管网530公里,新建污水处理厂(站)30座,提标改造污水处理厂(站)46座。在经济总量和常住人口增长的情况下,河流水质从V类、IV类不等提升至III类,23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17个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均为100%,成功转为“受偿区”,流域横向补偿用财政“小资金”撬动了长江保护“大作为”。

忠县与垫江县:跨区补偿破协同难题

龙滩水库跨忠县、垫江,因保护区与受益区错位引发矛盾。重庆市协调推动两地签署《龙滩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合作备忘录》,由垫江县分8年给予补偿忠县生态保护补偿金,专项用于保护区内耕地和果园实施有机肥替代及保护日常监管等支出,成为了全市首例建立饮用水源地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的区县,流域补偿用实践开拓了生态保护补偿的新视角。

未来,重庆将进一步深化流域横向补偿改革,在多元化补偿上、在效果评估上、在工作协同上再开新局、再谱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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