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无障碍 关怀版 | |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财政动态>财经视点

华龙网|重庆市全面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日期: 2025-05-20 来源:华龙网

新闻发布会现场

张晓川: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重庆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近期,重庆市与四川省签署了《长江流域川渝第二轮生态保护补偿协议》,这是继2024年6月与湖北省签署《长江流域渝鄂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以来,在长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上的新突破。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一场新闻发布会,非常荣幸邀请到了重庆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唐嘉先生,四川省财政厅副厅长徐晓驰先生,湖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彭辉先生,他们三位将向大家一起介绍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一些情况。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明先生,重庆市长寿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江发茂先生,他们三位将一起向大家介绍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一些情况。

下面,首先有请唐嘉先生为大家介绍有关情况。

唐嘉介绍相关情况

唐嘉: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近期,重庆市与四川省签署《长江流域川渝第二轮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同日,与贵州省签署《乌江流域渝黔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这是继2024年6月与湖北省签署《长江流域渝鄂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以来,在横向补偿机制建设上的新突破,是一项具有标志性的成果,标志着重庆市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现长江干流全域贯通,嘉陵江、乌江等重要支流全面覆盖。借此机会,我向大家介绍下重庆推进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工作的相关情况。

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是在不具有隶属关系,但生态关系密切的地区之间,通过经济手段让生态保护方获得补偿,或让生态破坏方支付补偿的制度安排。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旨在通过经济手段充分调动流域上下游地区污染防治的积极性,形成流域系统化保护工作格局,全面推进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长江是一个整体的生态系统,全国有6.3亿人“同饮一江水”。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促进流域内各地区“共抓大保护”,这是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初衷所在。

重庆是长江上游最大滨江城市,因水而生、因水而兴,万里长江横贯重庆全境,长江重庆段流程691公里,流域面积大于100平方公里的河流有274条,三峡库区重庆段水容量达300亿立方米。重庆是长江上游最后一道生态屏障,既要发挥枢纽通道优势助推高质量发展,更要肩负起水生态环境保护的上游责任。我们主要做了几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推动市内补偿机制迭代更新。

2018年,重庆市政府印发《重庆市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试行)》,推动市内流域面积500平方公里以上且跨区县的19条重要河流,就像我们周边的梁滩河、璧南河,以及渝东北的大宁河、渝东南的大溪河等,都全面建立跨区县的横向补偿机制。对于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设,重庆的态度是既整体推进,也做到标准统一、形成闭环。结合保护治理成本和区县支付能力等因素,设定全市统一的补偿标准,对跨省河流,首创性提出由市级财政补位各流域首尾端,同等参与区县之间的补偿和受偿,打通补偿堵点,形成闭环链条。例如,磨刀溪经重庆石柱县流入湖北利川市,再回流入重庆万州区,是石柱县、万州区的重要跨界河流。为了确保磨刀溪流域补偿机制“不断链”,流域保护“不缺位”,市级财政主动补位流域首尾端,补偿石柱县、万州区1000万元。

首轮改革以来,全市水生态环境明显提升,各流域水质也持续向好,就像丰都、石柱境内的龙河流域,水质常年保持II类,处于持续优良的状态,我们的补偿不应以无止境的提升为目的,而是应该激励区县保持好的水质。因此,我们在2023年对补偿机制进行优化,让机制本身更“合身”、补偿基准更“公允”,激励约束更有效。例如,不再参照上年水质升降进行补偿,而是设定基准线,若水质优于基准线,上游区县即可获得下游区县补偿;若水质未达到基准线,则上游区县补偿下游区县,解决区县提升水质存在“天花板”的问题。

其次,推动跨省市补偿机制拓面增效。

2024年全面签署渝鄂、渝黔、川渝补偿协议,实现重庆与上下游省域间“补偿机制全覆盖”。同时,在评价指标方面,因地制宜选取水生态环境要素指标,提升补偿机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例如,与贵州省签署的乌江流域补偿协议中,双方统筹乌江流域“高水平保护”与贵州磷化工支柱产业“高质量发展”,将“总磷”作为核心补偿指标,以总磷年均值0.05mg/L为限实施双向补偿。与四川省签署的长江流域第二轮补偿协议中,将生态流量、自然岸线率、鱼类多样性等全面反映水生态环境的指标纳入补偿机制范围,补偿与受偿不再依据水质“单科成绩”,而是水生态“综合得分”。

目前,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改革领域,重庆走在全国前列。2018年率先实现市内补偿机制全覆盖;2021年与四川率先建立长江干流跨省补偿机制;2024年率先实现和上下游省市在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补偿机制全覆盖。近年来,全市在水污染防治方面财政资金年均投入达到120亿元左右,通过实施流域横向补偿,相关方累计支付补偿资金7.7亿元,不仅拓宽了水污染防治资金来源,更强化了“谁保护谁受益、谁破坏谁补偿”的责任意识,推动我市“治水”效能持续提升,长江、嘉陵江、乌江重庆段水质达到II类的比例逐年上升,全市74个国家考核的水环境质量监测面水质优良比例连续2年稳定在100%,高于国家考核目标2.7个百分点。这也意味着,我们的水环境质量越来越好,大家能喝上更放心的水,江里的鱼儿更多了,江岸的风景更美了。接下来,我们还会继续努力,通过优化和实施补偿机制,进一步巩固提升水质质量,让长江、嘉陵江、乌江的好水质持续造福每一位市民。

以上就是我的简要介绍,谢谢大家!

张晓川:谢谢唐嘉先生。下面有请四川省财政厅徐晓驰先生为大家介绍四川的有关情况。

徐晓驰介绍相关情况

徐晓驰: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借此机会,向大家介绍一下四川省流域补偿机制建设有关情况。

四川地处长江、黄河上游,全省境内有大小河流1419条、湖泊1000多个,水资源总量为3489亿立方米,是长江、黄河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水源补给区和水源涵养地。近年来,在财政部的指导帮助和兄弟省市的强力支持下,我省坚持“边探索、边试点、边总结、边完善”的发展路径,经过近10年的探索,形成了综合性强、覆盖面广、精准度高、激励性好的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为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提供了积极支撑。

在四川省内流域横向保护补偿机制方面。四川作为“千河之省”,各流域上下游经济发展、水环境、水资源状况各异,经充分调研、多方论证并报省政府批准,出台《四川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奖励政策实施方案》,充分发挥省级财政资金激励引导作用,一方面,探索“全流域整体推进”模式,以构建“生态命运共同体”为目标,推动上下游地区全力以赴改善流域水质,形成“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的工作机制。

另一方面,坚持因河施策,全面建立“生态环境问题特征-针对性目标-差异化补偿内容”的精准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走出了一条“一河一策”的四川特色路径。对水质待改善提升的沱江,采取“奖励达标、鼓励改善、惩戒下降”方式,建立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激励约束机制;对“保好水”与“治差水”任务并重的岷江,考虑到上游与中下游之间保护与发展存在较大差异,我们免除上游地区出资责任,由中下游地区负责筹资并根据中下游地区水环境治理情况进行分配;对环境质量整体良好、但局部污染较重的嘉陵江流域,区分干流与支流,根据干支流生态功能重要性和流域治理难度差异分配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既保证优良水质得到巩固提升,又聚焦局部污染水体加大治理力度。

政策实施以来,省本级累计安排资金85亿元,引导带动全省共同筹集资金超过260亿元,在全国建立起覆盖全省所有市(州)的流域横向保护补偿机制,从制度上形成了四川省省市县三级共担生态保护责任、共抓流域治理的格局,有力地促进了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协同治理、融合发展。

在跨省流域横向保护补偿机制方面。四川积极作为,推动与周边省份建立跨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也是全国第一个实现在长江、黄河干流均建立跨省生态补偿机制的省份。2020年,通过共同努力,重庆市和四川建立了川渝长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双方约定在2021-2023年期间每年共同筹资3亿元设立川渝流域保护治理资金,专项用于长江干流和濑溪河的污染综合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2024年12月,重庆市和四川省双方继续深化合作,签订了第二轮补偿协议,在第一轮的基础上进一步扩面增资,推动补偿机制由“水质水量双向补偿”向“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多维补偿”升级,实现了流域生态保护补偿“从水里到岸上”,从单一的水环境到更综合全面的生态环境服务效益转变。

通过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探索创新和实践,四川流域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全省203个国家考核的水环境质量监测断面、142个省级考核的水环境质量监测断面和285个水功能区水质优良率连续两年达100%。清流绕城宛如画、一泓碧水润民生,一幅幅“水清岸绿、城景相融”的生态画卷在“天府之国”徐徐铺展。

下一步,四川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继续实施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进一步优化升级制度体系,加强与兄弟省市协作配合,不断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

以上就是我的简要介绍。

张晓川:谢谢徐晓驰先生。下面有请湖北省财政厅彭辉先生为大家介绍湖北省的有关情况。

彭辉介绍相关情况

彭辉: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好!非常荣幸参加这次新闻发布会。湖北地处“长江之腰”,是长江干流流经里程最长的省份,是三峡库区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丹江口库区所在地,肩负着“一江清水东流、一库净水北送”的重大政治责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6次考察湖北,对湖北生态文明建设和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作出重要指示。湖北作为长江大保护的“立规之地”,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整体推进、系统施策,稳步推进长江流域跨省和省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全覆盖,促进形成共抓长江大保护的格局。

湖北与重庆同为长江经济带沿线省市,地域相近、人文相亲、交通相连。我们与重庆市就责任断面、补偿指标、双方权责等核心要素多次沟通,经充分协商后达成共识,于2024年6月正式签订了长江流域渝鄂首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协议约定,湖北、重庆两省市人民政府每年分别出资1.5亿元设立长江流域渝鄂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以两省跨界的长江干流培石断面和长江支流阿蓬江周家坝断面为监测考核断面,其中培石断面主要考核重庆,周家坝断面主要考核湖北,每年根据监测断面12个月水质情况来测算年度补偿资金,旨在通过实施补偿资金与水质改善挂钩的双向补偿机制,进一步改善长江干支流水质。

我们认真履行已签协议,积极推进补偿机制有效运行,做好2024年度补偿资金清算。

同时,我们在省内流域也建立了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由于湖北水系众多,且各地环境底数、经济差异较大,因此,与重庆统一建立市内补偿机制不同,我们目前以“市县为主,省级奖补”为原则。省政府将“健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列入“湖北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并将机制建设情况纳入对市州污染防治攻坚战和长江大保护工作成效考核内容。省财政设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奖补资金,综合考虑地方协议签订、机制运行、水质改善等因素,对全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和水环境改善情况进行奖励,有效激发市县开展流域生态补偿的积极性。到目前为止,全省已围绕长江、汉江、清江等重点流域建立补偿机制62个,其中,跨市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26个,跨县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36个,全省实现跨市补偿机制、跨县补偿机制覆盖率“双100%”目标。

总体来看,湖北省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同的流域治理格局已初步形成,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水清岸绿、江豚逐浪的美景成为常态,绿色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长江干流湖北段水质连续6年保持Ⅱ类,丹江口水库水质稳定在优,2024年湖北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95.8%,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持续100%达标。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与重庆等兄弟省市的协作,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贡献更多力量。

我就简要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张晓川:好的,谢谢彭辉先生。刚刚重庆、四川、湖北三位发布人为大家介绍了三省市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有关情况,下面记者朋友们可以就自己关心的问题向几位发布人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下面开始提问。

现场记者提问

重庆日报记者:刚刚几位发布人都提到了重庆市与多省合作、共建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情况,能否具体介绍下,在这方面都开展了哪些工作?

张晓川:这个问题请刘明先生回答。

刘明回答记者提问

刘明:谢谢你的提问,我将以川渝为例来回答你的问题。

一是我们共同加强协作交流,增强跨界流域水环境保护的协同性。川渝两地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召开5次跨界河流联防联治联席会,共同研究流域的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大陆溪、濑溪河等跨界流域联合巡查检查,协调解决跨界污染问题。协同发布《页岩气开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实现21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完全一致。我们组织相关地市(县)生态环境等部门分批次交流治污的技术、治污的经验,推动构建双边多层次沟通协作机制。

二是共同强化联合防治,增强流域污染治理的系统性。我们联合印发铜钵河、琼江、大清流河、南溪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川渝联合治理方案,共同投资26亿余元实施140余个项目,部分项目具有示范效益,比如我们将四川省大竹县石桥铺镇600余人生活污水接入梁平区碧山镇平滩坝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实现毗邻地区环境基础设施共享,所在流域铜钵河获评全国美丽河湖优秀案例,这是全国首个跨省界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共同部署开展川渝跨界流域水质提升与水生态修复科技攻关,在南溪河流域建设示范项目,随着项目的实施,南溪河摇金国控考核断面水质在整体达标的情况下从2022年超标7个月次降至2024年1月次。

三是共同保障饮水安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川渝跨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风险联合防控体系的实施方案》,督促潼南、遂宁等19个川渝毗邻地市区县建立完善水源地环境风险防控机制,持续开展水源地名录更新、保护区联合执法检查、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协同实施环境应急队伍和物资储备建设,有力保障川渝跨省界水源地环境安全。

通过跨界流域的治理,我们推动了流域治理的系统性,也取得了明显的成绩。在入境断面的情况,四川进入重庆长江干流“朱沱”和嘉陵江“金子”断面水质总体保持在II类。贵州进入重庆的乌江“万木”断面年均总磷浓度降低至0.037mg/L,呈持续下降趋势。在此,四川、贵州两省担起上游责任,大力支持了我市碧水保卫战。出境断面方面,重庆进入湖南的酉水河“里耶镇”断面锰年均浓度为0.031mg/L,优于国家考核目标(0.3mg/L);重庆进入湖北的长江干流“培石”断面水质连续8年保持为Ⅱ类,总磷浓度低于0.05mg/L,是国家II类水质考核目标的1/2以下,一江碧水出巴渝的庄严承诺得到兑现。

这个问题我就回答到这里,谢谢。

张晓川:谢谢,请继续提问。

上游新闻记者:为了守住长江上游最后一道屏障,重庆有11个区县建立了乡村间的流域横向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机制,从区县的情况看,乡村间的保护补偿机制发挥的作用怎么样?谢谢。

张晓川:这个问题请长寿区江发茂先生回答。

江发茂: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关于这个问题,我以长寿区为例作解答。长寿区在推进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过程中,通过制度创新,精准考核,严格奖惩,有效调动了街镇间的治理合力,取得了不错的成效。

第一,从试点到扩面,实现流域治理全覆盖。2021年,长寿区按照“谁污染、谁补偿,谁改善、谁受益”原则,以龙溪河流域10个街镇为试点,建立了流域横向补偿机制。2024年,在试点基础上,长寿区将流域横向补偿机制扩展至辖区4条主要河流沿线17个街镇,实现了流域治理全覆盖,推动治理从“单打独斗”迈向“全域协同”。

第二,突出科学精准,动态调整考核指标。为确保机制科学运行,长寿区建立了联席会议机制,定期研讨、动态优化补偿机制。2024年,长寿区新修订的实施方案将补偿类别由3大类调整为4大类,12个细分项,并设置正负10万元的浮动补偿标准,既简化计算方式,又增强激励效果。通过指标的动态调整,制度适配性、科学性日趋完善,治理精细化水平不断提升。

第三,突出奖优罚劣,充分调动治理主体积极性。为压实治理主体责任,区政府设立了流域生态保护专项资金,建立“月通报、季清算、年支付”的闭环管理机制。至今累计扣减相关街镇181万元、奖励622万元,充分激发了流域街镇生态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了“奖励—整治—再奖励”的良性循环。

实施流域横向补偿机制以来,长寿区水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2024年,长江长寿段、御临河、大洪河水质稳定在Ⅱ类,全区1个国家考核断面、3个市级考核断面水质100%达标。龙溪河获评“长江经济带美丽河流”,桃花溪成功创建“全国幸福河湖”。这些成果印证了流域横向补偿机制的科学性和街镇联动的有效性。

下一步,长寿区将聚焦两方面深化流域横向补偿机制:一是创新补偿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治理,推动补偿从“单向输血”转向“多元共赢”。二是强化协同治理,推动跨区域联合整治,加快形成“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治理格局。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张晓川:谢谢江发茂先生,下面继续提问。

新华社记者:我们注意到,川渝开展了两轮合作,在补偿协议方面,有什么新的变化?具体开展了哪些工作?谢谢。

张晓川:这个问题请徐晓驰先生回答。

徐晓驰:您好,记者朋友。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战略部署,携手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四川与重庆开展了两轮长江流域的补偿机制。与第一轮相比,第二轮我认为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变化。

一是补偿范围进一步扩大。第一轮补偿机制只针对长江干流和长江二级支流濑溪河,第二轮新增加了长江一级支流嘉陵江和三级支流流前河,涵盖了长江流域不同级别的河流,为探索两省市全面建立全流域补偿奠定了基础。

二是补偿指标更加丰富。第一轮主要是围绕水环境质量来设计的补偿指标,第二轮增加了水资源和水生态的指标,也就是说从单一的水环境补偿升级到了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的多维补偿机制。

三是两省市的补偿规模持续增加。第一轮两省市实施了三年,每年两省市共同出资3亿,第二轮协议期限是5年,每年两省市出资是5亿,也就是说我们的补偿资金规模五年将达到25亿,更大力度推动长江流域川渝断的生态共保、环境共治。

相信通过两省市的共同努力,我们将共同完成长江流域上游生态保护的任务。

张晓川:谢谢徐晓驰先生,请继续提问。

央广网记者:刚刚发布人提到,湖北省已围绕长江等重点流域建立了62个补偿机制,请问,下一步湖北省还将如何谋篇布局?

张晓川:这个问题请彭辉先生回答。

彭辉:感谢央广网记者的提问。下一步,湖北省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根本遵循,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我们将坚持“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原则,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扩面提质”上下功夫,深化跨省协作,强化域内协同。

首先,进一步完善跨省流域补偿机制建设。我们将积极分析研判与重庆、湖南、江西三省市首期签订的长江干流跨省补偿协议,以及与陕西省签订的首期汉江流域跨省补偿协议的运行情况,在第一轮“建机制”的基础上探索第二轮“优机制”,推动形成补偿要素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运行更加顺畅的长效补偿机制。

其次,建立统一的省内重点流域补偿机制。作为“千湖之省”“九省通衢”的湖北,水系众多、流域各有特色,市州间协商签订的跨市补偿协议在补偿指标选取、补偿标准制定等方面差异较大,因此,我们也将在市州自主建立机制的基础上,探索在长江、汉江等流经多个市州的重点流域,由省级牵头建立统一的补偿机制,推动实现补偿规范化、制度化。

最后,加强典型经验总结推广。近年来,湖北省各地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方面亮点纷呈。比如,在黄柏河流域,宜昌市每年安排1000万元生态补偿资金,预留100万吨磷矿开采指标作为奖励计划,夷陵区、远安县分别缴纳水质保证金700万元、300万元。根据断面水质达标率和水质改善指数,分别实施补偿资金奖励、水质保证金扣缴与退还以及磷矿开采计划调整,实现断面水质情况与生态补偿资金、矿产资源开采指标的“双挂钩”,流域水质逐年提升,并入选全国美丽河湖优秀案例。湖北省将指导市县做好经验总结,对典型案例予以大力宣传推广,打造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的“湖北样板”。

我就回答到这里,谢谢!

张晓川:好的,谢谢彭辉先生,下面继续提问。

光明网记者:我们关注到,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改革的带动下,重庆市水环境质量整体性改善,请问补偿机制是如何在地市、区县发挥“牵引”作用的?

张晓川:这个问题请唐嘉先生回答。

唐嘉:感谢记者朋友提问。我想用两个例子来回答您的问题。

第一个例子是永川区。在补偿机制建立初期,因产业快速发展、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滞后等因素,流域水质一度污染十分严重,永川区曾是一个对外“补偿区”。近年来,永川区将流域综合治理作为“头号民生工程”,2018—2024年投入水污染防治资金8.3亿元,年均增长23%,全区上下系统开展流域环境深度整治,建污水管网454公里,维修改造城市污水管网530公里,新建污水处理厂(站)30座,提标改造污水处理厂(站)46座。在经济总量和常住人口增长的情况下,水环境质量反而明显改善,临江河、小安溪、九龙河等河流水质从劣V类、IV类不等提升至III类,23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17个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均为100%,近年来永川区已摇身一变成为“受偿区”,打了一场漂亮的“翻身仗”,流域横向补偿用财政“小资金”撬动了长江保护“大作为”。

第二个例子是忠县和垫江县。龙滩水库位于大沙河干流,坝体在垫江县沙河乡、库区主要位于忠县新立镇,是垫江县城及沿途乡镇30万群众饮用水的主要骨干水源。由于水源地受益者为垫江县,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约68%的范围在忠县境内,保护区的设立给上游忠县带来了直接和间接的经济影响,如何实现跨行政区域取水成了难题。

对此,重庆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召集两地财政、生态环境部门多次进行工作协调,推动忠县对保护区范围内的居民、畜禽养殖场、农家乐等进行系统整治,推动两县签署《龙滩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合作备忘录》,由垫江县分8年给予补偿忠县生态保护补偿金,专项用于保护区内耕地和果园实施有机肥替代及保护日常监管等支出,成为了全市首例建立饮用水源地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的区县,流域补偿用实践开拓了生态保护补偿的新视角。

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深化流域横向补偿改革,在多元化补偿上、在效果评估上、在工作协同上再开新局、再谱新篇。

这个问题我就回答到这里,谢谢!

张晓川:好的,谢谢唐嘉先生。看各位记者朋友还有什么问题吗?如果没有更多的问题,今天的发布会就到此结束,谢谢各位记者朋友,也谢谢五位发布人,谢谢大家,再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