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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报|重庆推进跨省市、跨区县、跨乡镇“三级”横向生态补偿

日期: 2025-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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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补偿机制,激发属地政府治水内生动力

重庆推进跨省市、跨区县、跨乡镇“三级”横向生态补偿

近年来,重庆市纵深推进跨省市、跨区县、跨乡镇“三级”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改革,推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多元化探索,增强属地政府“共抓大保护”的内生动力,共同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跨乡镇补偿:“奖好水”“惩差水”分清责任

在磨刀溪万州区长滩段,水岸相映,风景秀美。几年前,磨刀溪是另一番景象。重庆市万州区长滩镇村民梁先国告诉记者:“以前这里垃圾遍地、臭味难闻,每次都要捂着鼻子路过。”磨刀溪是长江南岸的一级支流,发源于重庆市石柱县,流经湖北利川和重庆市万州区、云阳县。

为抓好跨多个行政区的河流治理,2018年,万州区与云阳县、石柱县三地签订了《磨刀溪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明确上下游区县各自的职责和义务,搭建流域上下游合作共治平台。

“以交界断面每月考核监测水质类别为基础,与当年水质考核目标类别比较,奖‘好水’惩‘差水’。2023年和2024年,磨刀溪向家断面总体稳定保持Ⅱ类水质,净受偿900万元。”万州区生态环境局污染防治科副科长余望向记者表示,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让三地合力统筹推进流域综合治理,使得磨刀溪流域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2024年,万州区借鉴磨刀溪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实施经验,在辖区内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区级“河长”挂帅的21条重要河流,以44个补偿断面水质数据为依托,在万州区内全面实施流域横向补偿。

目前,万州区、巴南区、璧山区等11个区县全域推行次级河流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已实现乡镇级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全覆盖。“这充分调动了流域上下游、左右岸乡镇(街道)水质保护工作的积极性,促进苎溪河、瀼渡河等21条河流水质稳中向好,截至2024年底,共计补偿32.5万元。”余望说。

水源地补偿:完善“有水喝”“喝好水”保障机制

重庆市垫江县沙河乡麻柳村村民鞠清朝家,清澈的自来水汩汩而出,这些干净的水来自附近的龙滩水库。

龙滩水库是垫江县城镇饮用水的重要来源。龙滩水库位于大沙河干流垫江县、忠县交界处,坝体位于垫江县沙河乡,库区主要位于忠县新立镇。因涉跨区县界问题,导致龙滩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未达成一致意见,上下游跨界水源地保护管理机制未建立,水源地保护资金投入较大,污染问题亟待解决,长效管护成难题。

“治水要从源头做起,全方位开展水源保护,若保护区划分面积过大,保护区内居民生活污水治理、畜禽养殖场和农家乐关停等,会给上游忠县带来一定的经济和工作压力。”垫江县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垫江县与忠县尝试探索重庆市首例跨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生态保护补偿。

重庆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积极协商两县就补偿标准、补偿方式等达成一致意见,2023年7月,垫江县、忠县共同签订了《关于龙滩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合作备忘录》,达成生态补偿等多个方面的共识。

2024年1月,龙滩水库正式获批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根据两县签订的合作备忘录,两县建立跨界饮用水水源地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制度,垫江县包干每年补助忠县350万元,补助期限8年(2023年—2030年),市财政局给予两县机制创新一次性奖励各500万元。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两县利用争取到位水污染防治中央资金5037万元,共同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居民生活、农业种植等污染治理。”

多元化补偿:“协同治”“治重点”迸发治理活力

发源于武陵山区的酉水河,流经重庆市酉阳县、秀山县后,在湖南省汇入洞庭湖水系。

酉水河是重庆市与周边省份协调联动建立跨省市河流生态补偿机制的第一个试点。2018年,重庆市与湖南省签订了《酉水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在酉水流域建立了跨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2022年9月,双方签订了第二轮补偿协议,创新性地将酉水河流域重点污染物锰作为核心补偿指标纳入协议,共同实施酉阳县、秀山县、花垣县“锰三角”综合整治。

2024年,重庆市还与湖北省、贵州省签订《长江流域渝鄂段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乌江流域渝黔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将总磷作为核心指标实施乌江双向补偿,有力推动乌江流域高水平保护与贵州磷化工支柱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0年,重庆市同四川省签署《长江流域川渝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双方按照1∶1的比例共同出资3亿元,设立川渝流域保护治理资金,根据年度流域环境保护工作实效实施分配。

2024年,重庆市会同四川省将嘉陵江及其重要支流前河扩容至第二轮川渝补偿协议,将生态流量等“水生态”指标纳入补偿机制。

“生态补偿机制激发治水内生动力,带动保护治理资金多方投入。”重庆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这激发了各地政府“赛马比拼、齐抓共管”的内生动力,相关方累计拨付补偿资金逾7亿元,有效拓展流域保护治理资金的来源渠道。

截至2024年底,重庆市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整体性改善,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连续8年保持为Ⅱ类,74个国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连续两年达到100%;渝湘酉水河跨省国控考核断面锰年均浓度为0.031mg/L,大幅优于国家考核目标;川渝嘉陵江跨省国控考核金子断面水质总体保持Ⅱ类;渝黔乌江跨省国控考核万木断面年均总磷浓度达到0.037mg/L,持续保持下降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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