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全市财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的决策部署,自长江禁捕退捕工作开展以来,已累计筹措20多亿元资金支持坚决打赢长江禁捕退捕攻坚战持久战,有力推进了长江上游生态保护工作。
“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常年禁捕,是有效缓解长江生物资源衰退和生物多样性下降危机的关键之举。”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9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三部委出台了《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方案》要求,2019年底以前,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区完成渔民退捕,率先实行全面禁捕;2020年底以前,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保护区以外水域完成渔民退捕,暂定实行10年禁捕。
为全力支持相关区县做好禁捕退捕补偿工作,市财政局积极配合市农业农村委、市人力社保局制定《重庆市长江流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明确了市政府承担禁捕工作主体责任,各区县(自治县)政府承担禁捕工作属地责任,统筹中央、市、区县三级相关资金用于保障禁捕退捕补偿相关工作,补偿标准等由区县根据实际自行确定。截至目前,我市共筹集13.4亿元财政资金用于禁捕退捕相关工作。其中,安排9亿元直接用于收回渔民捕捞权和专用生产设备报废补偿工作,逐船、逐户、逐人兑现政策。全市建档立卡退捕渔船5342艘、退捕渔民10489人的退捕任务全部完成。
与此同时,我市全力支持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务求应保尽保。市财政局配合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农村委等部门制定专项政策,统筹资金1亿元支持做好退捕渔民转产就业和参加社保工作。比如,支持退捕渔民从事乡村旅游、绿色水产养殖、休闲渔业、水产品加工、船舶运输等特色产业,探索“靠水吃饭”新路;将退捕渔民作为重点群体纳入就业帮扶体系,对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退捕渔民,“点对点”开展适合渔民特点的水产养殖、加工等各类实用技能培训和跟踪服务;对转岗就业困难的退捕渔民,安排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积极消除“零就业”家庭;完善社会保障政策,确保应保尽保,激励引导渔民购买更高保障水平的养老保险。目前,全市需转产安置的6975名渔民全部转产转业,符合条件的10340人全部参加养老保险。
不仅如此,我市还全力支持推动长江上游渔业高质量发展。市财政局累计统筹资金7.5亿元支持稳步实施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和重要生境监测调查、长江禁捕渔政执法能力提升、水产种业发展、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水产品加工、设施渔业、增殖放流等相关项目。
随着我市惩防并举,严厉打击“捕运销”链条式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消除非法捕捞风险隐患,全市禁捕秩序稳定向好,2023年全市非法捕捞案件数较2020年下降24.2%。水生生物多样性呈现恢复趋势,禁捕以来我市长江流域监测发现本地种鱼类133种,种类数、资源量均有上升,长江鲟等珍贵濒危物种出现频次明显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