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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新闻|支持对象、申报方式看这里!重庆出台十条政策支持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

日期: 2023-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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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重庆市支持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为进一步做强做优全市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我市前不久出台支持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

为让企业看得全政策、看得懂政策,市财政局会同市级有关部门编制了“白话版”政策指南,在市财政局官网发布,各项政策的支持对象、支持标准、向哪个单位申报、怎么申报,甚至相关单位联系电话,都写得清清楚楚。具体如下:

(一)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1.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的,按不同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2亿元奖励。

支持对象:

项目区域内的农业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

申报时间:

每年3月。

联系电话:

市农业农村委:89133055、89133963、89133275、89133356

2.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绿色园区的,按不同标准给予奖励。

支持对象:

国家级绿色工业园区

政策标准:

对获批国家级绿色工业园区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申报时间:

根据年度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申报通知时间为准,有效期至2025年。

联系电话:

市经济信息委:63896750、63899777

(二)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将60%以上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重点围绕粮油、肉蛋奶、果蔬、休闲食品、预制菜、火锅食材、中药材等7大产业领域,支持种养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

支持对象:

在县域内以农产品生产为主的社会主体(含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下同),或以县域内农产品为主要原材料的从事农产品加工的社会主体,重点是粮油、肉蛋奶、果蔬、休闲食品、预制菜、火锅食材、中药材等7大产业领域。

申报时间:

区县根据工作实际,自行确定。

联系电话:

市乡村振兴局:67120490、67732020

(三)支持企业降低融资成本

1.对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100家领军企业、100家高成长性企业新增贷款,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6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贴息支持。

支持对象:

2023年市级评审认定的农产品加工“双百”企业,重点对农产品加工“双百”企业在2022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期间用于农产品加工、科技研发、扩产扩能等方面贷款利息进行贴息补助。

申报时间:

各区县在一个月内将贴息资金拨付至企业,并将落实情况及时报送市农业农村委,具体时间由各区县确定。

联系电话:

市农业农村委:89133312、89133356

2.重庆农担集团等政策性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进行担保,担保费率平均不超过0.6%。

支持对象:

从事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微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申报时间:

每年分两次发放,每年10月之前和次年4月之前。

联系电话:

重庆农担集团:67728151、4000230345

市财政局:67575133、67575166

(四)支持种养业主参与政策性农业保险

支持和引导食品及农产品加工原辅料基地种养业主参与政策性农业保险,对符合条件的主体,给予最高不超过85%的保费补贴。

支持对象:

食品及农产品加工原料辅料基地种养业主。

申报时间:

实时申报。

联系电话:

市财政局:67575256、67575166

(五)支持企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支持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企业实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提升企业智能制造水平,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助;支持企业建设“智能化标杆工厂”,按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补助。

支持对象:

我市规模以上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企业,且所实施项目已纳入乡村振兴项目库。

申报时间:

区县根据工作实际,自行确定。

联系电话:

市经济信息委:63899768、63899777、67120490、67732020

(六)支持冷链流通体系建设

1.对符合条件的农产品交易市场、集散分拨中心项目,按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补助。

支持对象:

重庆市商贸流通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申报时间:

以市商务委和各区县公开发布的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申报指南中明确的时间为准。

联系电话:

市商务委:62661259、62663115

2.支持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相关冷链物流示范项目建设,按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的40%,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助。

支持对象:

获评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相关冷链物流示范项目的业主单位,且注册地为重庆的独立法人企业。

申报时间:

每年10月31日截止。

联系电话:

市政府口岸物流办:63151937、63151913

(七)支持宣传推广和品牌建设

1.支持办好乡村振兴国际博览会。

支持对象:

我市粮油、肉蛋奶、果蔬、休闲食品、预制菜、火锅食材、中药材等七大产业领域的优秀加工企业、经销商、产学研机构等。

申报时间:

每年7-8月(以乡博会组委会发布时间为准)。

联系电话:

市乡村振兴局:67732618、67732020

2.支持办好中国西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

支持对象:

我市粮油、肉蛋奶、果蔬、休闲食品、预制菜、火锅食材、中药材等七大产业领域的食品及农产品加工生产企业、经销商、产学研机构等。

申报时间:

每年3-4月(以西洽会执委办发布时间为准)。

联系电话:

市商务委:62663069、62663115

3.支持办好中国西部(重庆)国际农产品交易会。

支持对象:

我市粮油、肉蛋奶、果蔬、休闲食品、预制菜、火锅食材、中药材等七大产业领域的食品及农产品加工生产企业、经销商、产学研机构等。

申报时间:

每年7-8月(以中国农产品新品发布会暨西部农交会组委会发布时间为准)。

联系电话:

市农业农村委:89133106、89133356

4.支持(围绕肉蛋奶、果蔬、中药材)实施“爆品”打造计划,开展品牌集中宣传推广活动。

支持对象:

肉蛋奶、果蔬、中药材等农产品,评为区域公用品牌的产品和加工产品。

申报时间:

根据宣传推介计划安排,确定时间开展宣传推广。

联系电话:

市农业农村委:89133364、89133356

5.支持(围绕粮油、休闲食品、预制菜)实施“爆品”打造计划,开展品牌集中宣传推广活动。

支持对象:

我市规模以上粮油、预制菜、休闲食品生产企业围绕重庆市食品及农产品加工“爆品”机会清单,组织实施的主题性宣传推广和品牌建设系列活动。

申报时间:

以年度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申报通知时间为准。

联系电话:

市经济信息委:63895034、63899777

6.支持(围绕火锅食材)实施“爆品”打造计划,开展品牌集中宣传推广活动。

支持对象:

2023年1月1日前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涉及开展电商品牌培育“网络爆品”打造的企业。

申报时间:

每年2-5月。

联系电话:

市商务委:62662970、62663115

7.支持企业创品牌、创名牌,对评审获奖的驰名商标权利人给予奖励。

支持对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驰名商标权利人。

申报时间:

每年4-6月申报。

联系电话:

市知识产权局:67080119、67606059

8.支持企业创品牌、创名牌,对新授予中华老字号的企业给予奖励。

支持对象:

被商务部新授予的我市中华老字号企业。

申报时间:

每届中华老字号评选结果发布后半年以内。

联系电话:

市商务委:62662713、62663115

9.支持企业创品牌、创名牌,对新授予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企业,按不同标准给予奖励。

支持对象: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且为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企业。

申报时间:

每年8-9月申报。

联系电话:

市文旅委:67701917、67705583

(八)加大头部和龙头企业招商支持力度

组建招商专班,优化服务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对世界500强、中国500强、行业头部和龙头企业来渝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生产基地的,按不同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

支持对象:

(1)支持对象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企业或管理机构,符合政策支持基本条件和产业发展方向,具有可持续社会经济效益等相应能力。

(2)支持对象具体为来渝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生产基地的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世界500强、中国500强、行业头部和龙头企业。

申报时间:

企业、单位申报截止日期为每年9月30日,区县招商投资部门上报截止日期为每年10月13日。

联系电话:

市招商投资局:63366597、63366615

(九)加大考核激励表彰力度

对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十佳园区,给予100万元奖励;对粮油、肉蛋奶、果蔬、休闲食品、预制菜、火锅食材、中药材等7大产业领域十佳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奖励。鼓励各区县结合实际,出台升规入统、快递物流等方面支持政策。

支持对象:

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十佳园区。粮油、肉蛋奶、果蔬、休闲食品、预制菜、火锅食材、中药材等7大产业领域十佳企业。

申报时间:

各区县(自治县)于每年10月底前(具体时间以文件通知为准)将申报资料报送市农业农村委,市农业农村委按程序办理。

联系电话:

市农业农村委:89133312、89133356

(十)设立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生态基金

设立目标规模100亿元的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生态基金,加强市与区县(自治县)联动,有针对性设立行业、区域、专项子基金,积极引导产业项目落地。

政策自2023年6月13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政策与市级其他同类政策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实施过程中国家有新的规定,从其规定。

上游新闻记者 王乙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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