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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采购报|专访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姜国杰

日期: 2023-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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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重庆一域之光为全国政采大局添彩

——访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姜国杰

■ 本报记者 吴敏

重庆需拼服务、拼环境,在服务上继续优化、监管上继续发力,打造更多具有重庆辨识度、监管颗粒度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优化成果,不断提高重庆的投资吸引力,加快推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重庆,以重庆一域之光,为全国大局添彩。

从2019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时提出“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是关系城市竞争力的关键”,到2021年国务院将重庆纳入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再到2022年重庆获评优化营商环境卓越奖和政府采购指标优异城市殊荣,不到四年时间,重庆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交出了亮丽成绩单。

“重庆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能有这么大的变化,是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指示精神的结果。”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姜国杰接受《中国政府采购报》专访时表示,重庆牢记总书记嘱托,紧跟环境变化,加强川渝联动,深化制度改革,优化流程机制,在聚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方面做了一系列探索,取得了一些成绩。

采购政策,重“赋能增效”

“我们实施‘政府采购+’行动,通过政府采购赋能,不断放大政策效应,让供应商更好地参与重庆政府采购活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重庆建设贡献政采力量。”姜国杰说。

他进一步阐释,首先是推进“政府采购+区域发展”,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是党中央赋予成渝地区的重大使命任务。川渝两地于2021年签订《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合作框架协议》,推进资源共享、信息互认、监督协同。目前,四川省简阳市与重庆武隆区、重庆巴南区、成都温江区联动实施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同时,围绕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不断除险清患,协同清理以不合理条件限定政府采购供应商和对外资企业、外地企业、民营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规定和做法,保障市场主体公平参与政府采购。

其次是推进“政府采购+金融”,为减轻供应商资金压力赋能。引导银行推出“政采贷”线上融资产品,供应商凭中标公告、采购合同即可线上自助提款,无需抵押,线上申请、随借随还,贷款额度仍不足时还可通过政策性担保增信提额,目前,贷款金额已累计突破80亿元。在供应商投标、支付预付款、支付履约保证金等环节,重庆还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以“政采担”的方式,为其提供纯线上、一站式、电子化的保函服务。

最后是持续推进“政府采购+互联网”,依托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打造功能完备的政府采购综合服务平台,以数字化手段为政府采购赋能。一是“一网通办”,将最新政策规定及交易规则植入政府采购网,实现计划备案、信息发布、交易执行、合同管理等政府采购全部业务,均在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二是“数据贯通”,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与预算管理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信用重庆等平台贯通,实现了采购业务数据市级大集中与自动预警,目前已共享数据21万余条;三是电子卖场,建立小额零星采购云平台,采购人可以公开、透明、自主地选购产品和服务,目前已有15家全国性电商及3.8万家供应商入驻,累计交易额突破250亿元。同时,重庆市也明确规定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供应商不可入驻此平台。

对采购人,重“规范约束”

“作为政府采购活动的核心,切实落实采购人的主体责任,明确采购人是采购活动的第一责任人是我们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重要原则,也是防范政府采购潜在违规行为的有力手段。”姜国杰说。

“两个文本、一个服务”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重庆规定,采购人在向财政部门备案采购计划之前,需对照重庆市财政局编制的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指引文本、采购文件示范文本,编写采购需求和实施计划。在采购人需求审查环节,重庆以市场化手段引入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参与审查采购需求的合法合规性,防止出现采购人不合理设置采购需求等问题。

据了解,在重庆除不可预见、时间紧急、涉密采购等特殊项目以外,采购人原则上至少提前30天公开采购意向,同时鼓励在部门预算“二上”环节即向社会公开,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又方便供应商提前获取采购信息,也不影响全年采购效率。重庆瞄准公开透明这个衡量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于2021年在市级实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去年在区县全面推开。最新统计数据显示,重庆政府采购意向公开项目总数接近3万个,涉及资金665亿元,公开率近100%。

信息公开是重庆规范政府采购的重中之重。从意向公开到结果公告,从合同公示到投诉处理,所有项目的采购信息均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开,实现全过程留痕可追溯。公众既可以查到单个项目的采购情况,也可以查到不同部门、不同区县的整体采购情况。去年,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公开各类采购信息近8万条,吸引约4万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对供应商,重“支小减负”

“营商环境好不好,企业最有发言权。”姜国杰介绍说,调研结果显示,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在重庆参与政府采购的获得感是比较强的,有效提振了他们的信心。与此同时,政府采购促进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也得到了有效发挥。

据了解,重庆在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方面,全面严格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一方面,预留采购份额,通过系统控制和加大计划备案审查,将政府采购中的小额项目原则上100%、大额项目至少30%预留给中小企业;另一方面,提高价格扣除比例,将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由6%—10%提到10%—20%,并将扣除规则纳入重庆采购文件示范文本,强化执行约束。两年来,重庆授予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合同的占比,年均在80%左右。

就“减负”而言,主要是创新推出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据了解,经国务院授权,重庆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制度,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形式审查,供应商参与重庆政府采购项目,只需一份标准承诺函就可以代替原来的财务报告、纳税证明、社保缴纳情况等数十页证明材料。与此同时,重庆做好“放管结合”,加强失信惩戒力度,虚假承诺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从严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引导其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承诺制实行近一年来,未发现供应商在该方面的虚假承诺情况。确保在“放”的同时,也接得住、管得好,有效减轻供应商投标成本,获得了较好的市场评价。

除此之外,重庆还出台规定,明确合同签订时限为中标通知发出起20日内,采购资金支付须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预付款比例不低于30%。

对代理机构,重“监督评价”

姜国杰介绍,除市和区县两级政府的集中代理机构以外,重庆还有上千家社会代理机构,财政部门通过常态化监督评价,推动社会代理机构专业化和规范化发展,营造了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在去年的例行检查中,重庆依法对存在问题的机构给予警告、责令整改等行政处理处罚,保障了采购政策和代理业务公平高效执行。

在强化集中代理机构示范和引领作用方面,重庆着力优化集采机构考核机制,从基础工作、服务质量等4个维度细化评价采购程序、专家抽取、满意度等18个指标,实现了打分更严、考核更细的目标。同时,重庆还配套实施社会代理机构评价制度,去年评出综合型代理机构4家、成长型代理机构9家,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推动采购人市场化选择代理机构,优胜劣汰,倒逼代理机构提升竞争力和服务水平。

“优化政采营商环境,是一项没有休止符的系统工程。”姜国杰表示,接下来,重庆更需拼服务、拼环境,在服务上继续优化、监管上继续发力,打造更多具有重庆辨识度、监管颗粒度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优化成果,不断提高重庆的投资吸引力,加快推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重庆,以重庆一域之光,为全国大局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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