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政府新闻办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重庆市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发展推动经济企稳恢复提振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重庆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虹在发布会上介绍说,重庆今年将在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方面进一步倾斜,加大支持力度。
李虹表示,《政策措施》提出的36条惠企政策主要将改善“预期”和提振“信心”作为突破口和发力方向,对此,重庆财政将按照中央关于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加强各类政策协调配合的要求,重点是从政府性融资担保、政府采购、政府债券三个方面持续加力、精准发力。其中,政府采购将继续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一方面,加大采购份额预留。对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对超过前述金额的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政府采购工程预留比例,今年将继续按40%以上的比例执行。另一方面,提高采购中标机会。今年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小微企业给予的报价扣除优惠继续按10%—20%执行;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扣除优惠继续按4%—6%执行。“报价扣除优惠,简单来说,就是同样的项目,小微企业1000万元报价等同于大中企业900万元,乃至800万元的报价,他们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在价格竞争方面就更有优势,小微企业的中标几率也会提升。”李虹解释。
据了解,今年截至2月15日,在重庆全市申报的415笔采购计划中,适宜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占比为70%。接下来,重庆财政将把上述政策嵌入信息化系统,纳入政府采购文件示范文本,加大常态化监督检查力度,多向发力,为中小微企业更多更好地参与政府采购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