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财政局、人力社保局、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更好地发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引导作用。
通知明确,阶段性扩大政策覆盖范围。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市级财政对不满足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但满足当年实现稳定就业岗位95%及以上的小微企业给予不超过1%的贴息支持。
通知明确,市级执行的贴息政策对应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利率不超过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50BP(基点),贷款额度按照当前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确定,标准为20万元人,上限为300万元。对同时满足中央贴息政策和市级贴息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可在最高300万元的额度内灵活选择贷款方案,组合享受中央或市级贴息政策。
数据显示,1—7月,重庆市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2亿元,直接扶持1.7万人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