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财政局修订出台《重庆市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重点对补贴标准、补贴范围、保障水平、绩效管理等方面进行调整优化。
一是扩大补贴险种范围。结合重庆市实际,将小麦、大豆、主粮作物制种,以及稻谷、玉米、马铃薯完全成本补充保险纳入补贴范围。
二是实施差异化补贴政策。对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等中央补贴险种,分类分档实施差异化补贴政策,适度提高市级财政补贴比例。一方面,降低区县本级承担保费比例。对国家乡村振兴帮扶县开展的种植业保险,本级承担保费比例由10%降低至5%,全面降低养殖业保险区县本级承担保费比例。另一方面,降低农户自缴保费比例。其中,国家乡村振兴帮扶县和产粮大县农户自缴保费比例由25%降低至15%,其他区县本级承担比例由25%降低至20%等。
三是建立绩效奖励机制。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对各区县开展农业保险工作实施分档绩效奖励,按照绩效评价得分由高到低划分为四档,第一、二、三档分别分配综合绩效评价结果奖励资金总额的40%、30%、30%。
其他措施还包括:提高奶牛养殖生产成本保险保障水平,将奶牛养殖生产成本保险单位保额由每头1万元提高至每头1.5万元;完善财政补贴险种的保险责任,在做好自然灾害、重大病虫鼠害、意外事故等主要风险保障基础上,将野生动物毁损纳入保险责任范围;在资金管理、预算安排、审核资料、拨付资金等方面,进一步明确补贴资金清算程序和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