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重庆市财政局近日召开的全市财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上获悉,近年来,重庆市财政局高度重视财政法治建设,财政法治建设在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和推动财税体制改革中作用凸显。
据了解,重庆市财政局一贯坚持党对财政法治建设的领导,牢牢把握财政法治建设的政治性,注重发挥局党组统筹、协调的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财政法治建设全过程,将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摆在财政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所有局党组成员和副局长任副组长的全市财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中央和重庆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研究财政改革与财政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审议重大财政政策草案、规范性文件草案等重要文件,重庆财政管理在法治轨道上平稳运行。
坚持改革和法治两轮驱动、深度融合,重庆市财政局把财税改革与法治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在预算绩效管理领域,市财政局在全国率先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地方立法调研,从制度层面探索“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在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上,先后研究出台了应急救援、生态环境、公共文化、自然资源等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方案,在全市构建权责清晰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关系。在依法履行财政管理职能方面,制定《重庆市农村产权抵(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开展理财工作,修订《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法治化水平。
行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直接关系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重庆市财政局坚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财政行政执法常用法律文书示范文本,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统一管理,确保执法人员持证执法、亮证执法。在依法发挥财会监督作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方面,市财政局与财政部重庆监管局、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市资产评估协会签署《注册会计师行业和资产评估行业联合监管合作备忘录》,建立信息互通交换机制,提高财会监督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