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庆市财政局、科学技术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出台《重庆市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着力推动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形成更加符合科技创新投资特点的投决机制、激励机制、容错机制。
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引导基金采取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及其他资本合作的形式,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目前已累计参与出资70余支子基金、总规模超过600亿元。
《管理办法》明确,母基金原则上注册在重庆,主要投资重庆扶持和鼓励发展的战略新兴产业,包括人工智能、大数据、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母基金通过子基金投资于重庆的总资金原则上不低于科创引导基金出资额的1.5倍,管理机构原则上须为国有控股机构或具有突出投资业绩的行业领先投资机构。对于子基金的募集、设立和运作,《管理办法》也作出明确规定,并设置了负面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