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开始市外人员在渝购房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的个人住房房产税政策
近日,我市出台《关于市外人员购买普通住宅免征个人住房房产税的通知》,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市外人员(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在我市购房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的个人住房房产税政策。具体来说,除购买普通住宅免征个人住房房产税之外,今后市外人员在我市购买的应税独栋住宅和高档住房也可同本地居民一样享受扣除180平方米免税面积的税收优惠。
近两年,结合房地产市场面临的新形势,我市适时调整优化了个人住房房产税政策,主要包括将计税依据调整为原标准的70%,将税率由0.5%、1%、1.2%统一调整为0.5%,将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的家庭免税面积由100平方米调整为180平方米等。结合本次政策调整,纳税人整体税收负担将进一步减轻,助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会同税务、住建等部门,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密切跟进执行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相关政策及时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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