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 重庆推进“讲绩效用绩效比绩效”实践创新:预算绩效“双监控”为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保驾护航”
绩效运行监控是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施的“双监控”,通过预警纠偏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一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要求,各部门要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偏,财政部门要建立重大政策、项目绩效跟踪机制,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政策、项目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督促及时整改落实。
目前,重庆市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已实现1.8万家预算单位及其项目资金绩效运行监控“全覆盖”,并建立起“重点+日常”分类监控模式。财政部门牵头组织重大政策和项目“重点监控”,对预算执行较慢、绩效较差的,亮灯预警并下达整改通知。延续性项目的监控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预算单位聚焦一般项目实施“日常监控”,将绩效监控与项目管理、预算管理有机结合,作为提升项目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绩效运行监控“纠偏止损”作用发挥日益明显,以2023年度为例,市级财政通过绩效运行监控,统筹预算执行进度慢、目标完成偏离大的项目资金约20亿元,调整用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部陆海新通道、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任务支出保障。
区县财政方面,北碚区财政局聚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民生项目,探索建立项目立项-事中运行-事后成效全过程绩效监控模式;长寿区财政局监控频次由年转季,盯紧年底收回重新安排资金,实行高强度、高密度监控,近五年调整进度慢、绩效差的65个项目、1.73亿元资金,有效防止资金沉淀。市级部门层面,市商务委围绕转移支付资金,分季度抽查区县资金使用绩效,确保项目实施有序、预算执行有度、目标实现可控;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不定期自查绩效问题,增强绩效对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充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下一步,重庆市将一体推进绩效运行监控与预算执行监督、审计监督、人大监督的贯通融合,提高监控实效,强化结果运用,推动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