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今年联合认定公益性群众团体2023年度-2025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5家,分别是璧山区红十字会、长寿区红十字会、渝中区红十字会、南岸区红十字会、渝北区红十字会。截至目前,全市一共有21家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在有效期内。
公益性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旨在鼓励引导企业和个人公益性捐赠,发挥慈善公益的力量,资格有效期为三年。市财政局介绍,企业通过认定的公益性群众团体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公益慈善事宜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 12%以内的部分,准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向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等规定,准予在所得税税前限额扣除。
公益性群众团体要取得捐赠税前扣除资格,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个是不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由编制部门直接管理其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另一个是对接受捐赠的收入以及用捐赠收入进行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且申请前连续3年接受捐赠的总收入中用于公益慈善事业的支出比例不低于70%。
符合上述条件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分两类进行申请。中央机构编制部门直接管理其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申请并报送材料,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审定后公布名单;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直接管理其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向省级财政、税务部门提出申请并报送材料,由省级财政、税务部门联合审定后公布名单。
按照常态化开展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三服务”工作机制,今年5月起,重庆将公益性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申请纳入“渝快办”平台,办理时间较原来压缩一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