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年度中预算安排公开评审共评审项目110个,评定需调整绩效目标的项目32个,占比29%,其中1个项目因绩效目标编制不合规被评为“未通过”。
评审前明确目标编制要求。针对以往绩效目标编制质量不高的问题,今年在开展年度中预算安排公开评审的通知文件中,明确“对存在指标类型和关键指标缺失、指标值明显偏低等问题的项目,评审结果将定为‘未通过’”,市级部门(单位)要在编制项目绩效目标时,按照确定绩效目标、分解细化指标、设置指标值三个步骤,逐步分解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
评审中严格把控评审质量。公开评审会前,评审专家沟通审核重点内容、会中优化评审流程等,评审专家更多关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的编制,针对绩效指标编制的完整性、与项目预算匹配度等提出修改意见,并对绩效目标编制质量过低或要素不全的项目评审为“不通过”。
评审后规范评审结果应用。对“通过”类和重新报送市财政局审核通过后的“调整”类项目,市级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审定情况和预算编制流程真实完整录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市财政局在后续工作跟踪“调整”项目绩效目标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