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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

日期: 2022-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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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月连晴高温、持续干旱和新冠肺炎疫情对困难群众生活带来较大影响,重庆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发文,明确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做好基本生活兜底保障。通过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及时调整年度社会救助保障标准、根据物价变动情况启动价格临时补贴发放等方式,加大基本生活救助力度。对因疫情、旱情等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导致收入下降、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城乡居民,属暂时性困难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造成长期影响,且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对因旱情等影响农作物歉收的农村居民,在认定其家庭收入时,应结合实际情况核算种养殖收入,避免简单运用劳动力系数方式计算认定。对因疫情等影响,基本生活陷入临时困境的外来人员,根据急难情形,统筹运用好实物帮扶和现金救助政策,按规定及时给予有效救助帮扶。

做好摸底排查主动救助。优化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健全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全面掌握低收入人口数据,加强与教育、人力社保、住房城乡建设、乡村振兴、医保等部门信息共享、数据比对、分析研判,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功能,对发现的困难群众要及时干预、精准救助、综合帮扶。加强主动发现机制建设,进一步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等困难群众咨询求助渠道,通过走访摸排、电话沟通、微信联系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辖区内受疫情、旱情、灾情影响困难群众生活状况,及时发现困难群众救助需求,跟进实施救助帮扶,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

做好走访慰问帮扶。结合摸底排查,重点走访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中高龄独居老人、无人照护老人及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难对象,动态监测救助对象实际生活状况,告知其做好防暑降温及防火措施,对发现问题和困难群众反应诉求,要及时沟通核实情况,迅速督促改进落实。疫情严重地区可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开展免接触探视。同时,要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落实情况排查,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房屋安全、消防安全等情况关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处置。

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广泛动员慈善组织、志愿者、专业社会工作者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救助,为困难群众提供物质捐赠、生活照料、心理疏导、送医互助等多样化服务。完善和落实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政策措施,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鼓励、引导慈善组织设立社会救助项目,探索建立政府引导支持、行业组织运作、慈善组织参与的“救急难”平台,进一步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的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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