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永川区金龙镇、仙龙镇两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的343亩耕地,以每亩75043元的价格、总额2574万元,在重庆土交所完成交易。
“成交所得收益全部用于农田建设。”市财政相关负责人说,这是重庆首笔高标准农田新增耕地指标交易,全市统一的高标准农田新增耕地生产、核定、交易、反哺机制基本建成。
高标准农田新增耕地指标,是指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增加的耕地,作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指标,包括新增耕地数量、新增水田数量及新增粮食产能三类指标。
该负责人介绍,重庆开展高标准农田新增耕地指标交易,能够拓宽补充耕地来源,发挥经济发达地区和新增耕地资源丰富地区资金资源互补,落实耕地“占优补优”,形成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新增耕地指标交易、所得收益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良性互动。
据了解,为加强和规范高标准农田新增耕地指标收益管理,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区县规范开展高标准农田新增耕地指标交易,并从指标交易、使用范围、收益分配和缴库、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方面作出具体规范。
重庆规定,单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指标,计提10%(按耕地开垦费收取标准)保障市级重点项目、预留10%作为监督检查调剂使用指标后,由区县农业农村部门按市农业农村委制定的新增耕地指标交易计划,将对应项目的合格证、《重庆市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证书》,或记载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其他载体原件,提交重庆土交所申请交易,区县可优先购买本地区高标准农田新增耕地指标。
指标交易获得的收益,扣除中央、市级高标准农田补助资金之外的建设投入和技术工作经费后,市、区县3:7分配。
重庆要求,区县要用足用活高标准农田新增耕地政策,宜田则田、宜土则土,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大力实施土地平整工程,严禁水田改旱地,鼓励旱地改水田,确保项目新增耕地率不低于5%,新增耕地要用于发展粮油、粮菜等产业。
截至目前,合川、忠县等20个区县60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正在申报新增耕地核定,预计新增耕地1.7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