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市财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召开今年第一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审议通过《关于深入推进新时代重庆财政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重庆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等文件。
会议强调,财政法治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要着力提高财政法治建设政治站位,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在努力实现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的目标过程中深刻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财政法治建设要服务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抓好财政制度建设的“牛鼻子”,提高财政政策制定水平,增强精准性、前瞻性。要切实把法治思维和法治原则作为财政工作准则,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不断提升财政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
会议要求,深入推进新时代重庆财政法治建设,要把全市财政法治建设放在全市财政工作大局中统筹谋划,将全市财政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推进立法、依法决策、依法执法、强化普法,加快形成较为完备的财政法律制度规范体系、高效的财政法治实施体系、严格的财政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财政法治保障体系。
会议明确,做好全市第八个五年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头等大事贯穿始终,在普法内容上,要重点抓好宪法、民法典、预算法等财税法律法规及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在普法对象上,要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突出财政干部和财政相关从业人员、监管企业等重点群体;在工作措施上,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创新财政普法方式,促进上下联动,做好监督指导和经验总结;在普法成效上,要持续推动财政干部法治素养提升,构建普法依法治理格局,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推动全市财政事业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会议还审议了《重庆市财政局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答复工作办法》《重庆市财政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重庆市财政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