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两会”正在召开。会间,市财政局在官方网站和微信开设“代表委员说财政”专栏,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开展书面访谈。
发挥好预算绩效管理的激励约束作用
市人大代表、渝中区财政局局长 杜伶
公共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政府财政支出。其实和一个家庭的开支一样,必须突出绩效,不能铺张浪费。
2018年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以来,重庆积极稳妥推进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经过不懈探索,财政资金的分配和使用,已经处在绩效监控的流水线上,“花钱要问效、无效要问责”渐入佳境。
但也要看到,现行预算绩效管理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绩效理念树得并不是很牢固。比如,绩效管理的广度和深度还有待拓展。比如,绩效的激励约束作用还有待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对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的作用发挥不够。
能不能有效发挥预算绩效管理的激励约束作用,是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成功实施的关键,因为结果没有应用、皆为徒劳。建议财政部门在激励约束上下功夫,让绩效真正有用和有约束力。
一方面,用立法来推动。加快《重庆市预算绩效管理条例》立法研究,将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管理法律化,从立法的源头,为预算绩效管理提供法治保障。
另一方面,用挂钩来推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真正挂钩,将部门的整体绩效与部门的预算安排真正挂钩,将下级政府财政运行的综合绩效与转移支付的分配真正挂钩,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真正优先保障,对低效无效的资金真正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真正收回来统筹使用。
如此作为,必将有效倒逼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单位牢固树立绩效意识、责任意识,端正决策者“当家理财”的政绩观,努力使每一笔财政资金分配合理、使用到位、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