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财政局印发《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绩效管理融入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的“借、用、管、还”全过程,从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五个方面实施“闭环”绩效管理。
政府专项债券,是指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作为还本付息资金来源的政府债券,包括新增专项债券和再融资专项债券等。
市财政局政府债务处负责人介绍,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在保障重点建设、改善公共服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使用效率还有待提高,此次出台绩效管理办法,旨在强化举债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以确保债券资金的精准投放、精准落地和精准使用。
《办法》规定,申报前评估绩效。项目单位或项目主管部门在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前,要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包括项目的必要性、公益性、收益性,项目建设投资合规性与项目成熟度等8个方面。该负责人表示,这是项目进入专项债券项目库的必备条件,也是是否可获得专项债券资金支持的重要参考依据。
申请时设置目标。作为安排专项债券资金的前置条件,申请专项债券资金时要同步设置绩效目标,既反映项目的预期产出和效益,又反映融资成本和偿债风险,等等,以更好地统筹促发展和防风险。
使用时动态监控。一方面,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要建立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跟踪监测机制,对资金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实行“双监控”。另一方面,财政部门将跟踪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对严重偏离绩效目标的项目,暂缓或停止拨款,必要时追回专项债券资金并按程序调整用途。
执行后评价结果。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项目单位先开展绩效自评,项目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将选取部分重大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专项债券项目建立全生命周期跟踪问效机制,项目建设期绩效评价侧重项目决策、管理和产出等,运营期绩效评价侧重项目产出和效益等。
评价后强化应用。市财政分配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时,将区县财政绩效管理工作情况、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重要因素。
据了解,今年财政部下达重庆的1215亿元新增专项债券已发行完毕,重点用在了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等方面,有力拉动政府投资、有效推动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