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到10月,重庆市财政局采取自查、书面审查、现场检查等方式,抽取171个政府采购项目,对35家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活动进行集中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评审过程、中标成交、保证金、合同管理、质疑答复等10个环节。
总体来看,此次被检查的采购代理机构在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建立完善政府采购代理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具备独立办公场所等必需办公条件、具有5名以上专职人员、熟练开展代理工作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要求,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根据检查结果,共梳理总结11类516项问题,其中,代理机构责任问题269项、采购人责任问题173项、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共同责任问题74项。
为推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业化发展,今年首次对自愿参与的代理机构进行综合性评价。根据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数量、业绩等因素,按照成长型、综合型两类进行分别评价。自愿参与评价的18家代理机构,其中综合型5家,成长型13家,综合型代理机构最高分89.5分,最低分77.5分,平均83.52分;成长型代理机构最高分94分,最低分73分,平均81.61分。
下一步,重庆市财政局将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处罚。拟对9家采购代理机构作出警告行政处罚,对16家采购预算单位和7家代理机构作出责令整改行政处理,并将作出的行政处罚、处理决定公告通报,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政采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