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通知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规定,我们对《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04〕7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印发,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财 政 部
2024年12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财政部关于印发《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通知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规定,我们对《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04〕7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印发,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财 政 部
2024年12月20日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省市财政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版权所有: 重庆市财政局公众信息网 主办:重庆市财政局
ICP备案: 渝ICP备19008961号-1 网站标识码:5000000048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13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