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规范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行为,保证执业质量和服务水平,我们制定了《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试行)
财 政 部
2023年11月8日
主办: 重庆市财政局版权所有
渝ICP备19008961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 5000000048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13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