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等部门关于印发《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教育局:
为规范和加强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对《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财 政 部 教 育 部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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