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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等部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日期: 202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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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教育局: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研经费管理改革有关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我们对《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6〕317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教育部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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