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等部门关于印发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农村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为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行为,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2021年12月7日
主办: 重庆市财政局版权所有
渝ICP备19008961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 5000000048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13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