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乡村振兴局联合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专班23个责任单位,从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3个方面,出台《重庆市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具体措施》,通过23条措施牢牢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让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
在责任落实上,我市围绕建立专班协调体系,夯实区县主体责任、明晰部门主管责任等方面提出7项具体措施。具体而言,我市建立专班协调机制,市、区县、乡镇三级组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专班或工作组,建立工作台账;夯实区县主体责任,区县每年底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情况,区县委书记向市委作专项书面述职;健全遍访工作机制,坚持“五级书记遍访”机制等。
在政策落实上,主要围绕强化教育保障、基本医疗保障、住房安全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等方面提出9项具体措施。具体而言,我市将巩固教育保障成果,优化实施巩固控辍保学长效机制,推进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向常态清零转变;巩固基本医疗保障成果,做好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基本医保资助,确保应保尽保;巩固住房安全保障成果,持续开展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巩固饮水安全保障成果,推进实施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工程标准化改造等。我市还将加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聚焦产业促进乡村发展,确保脱贫人口就业规模稳中有增,保持消费帮扶力度只增不减。
在工作落实上,围绕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保持财政投入强度等方面提出7项具体措施。具体而言,我市将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强化“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动态清零机制,保持财政投入强度,强化资金项目监督管理,健全扶贫项目资产管理长效机制,推动重点帮扶县“一县一策”落地见效,以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为载体提升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