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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972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6-05-25 来源:重庆财政

渝财复〔2026784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0972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瞿晓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统筹盘活闲置资产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建议》(第0972号)收悉。经与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消防救援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摸清闲置资产底数”事项

市推动国有资产盘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于20261月印发了《关于开展待盘活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按照全覆盖、全量化要求,聚焦房屋、土地(含储备土地)、设备、股权、债权、特许经营权等六类资产和国有土地、矿产、林地、水等四类资源,全面挖掘梳理可盘活、可利用的闲置低效资源资产。同时,建立完善市级部门统筹、区县国企落实清查工作机制,督促指导各区县、各单位和国有企业严格按照《待盘活资产口径标准》,持续挖掘存量闲置、低效资产并做好筛选甄别、核实比对等工作,将有价值、可盘活的资源资产纳入待盘活资产清单并在盘活管理平台持续动态更新底数,不断做大待盘活资产规模,为国有资产高效盘活奠定坚实基础。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对接联交所、阿里资产等市场平台,迭代优化盘活“资产超市”,构建资产画像与用户画像智能撮合的匹配机制,实现待盘活资产与市场需求精准高效对接,拓展市场化推介渠道。

二、关于“明晰改造转换路径”事项

我市已出台多项政策明确闲置资产改造用于养老服务的支持路径。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联合市住房城乡建委印发了《重庆市支持高质量开展城市更新十七条措施》,明确在符合安全、健康、环保要求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商业、办公、工业、仓储存量房屋及学校、社区用房等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五年内可继续按土地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使用,无需办理土地用途变更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不增收土地价款。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了《重庆市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试点建设方案》《重庆市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试点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将养老服务作为社区优先配置事项并以清单形式列明支持政策。下一步,市民政局将牵头出台《重庆市利用闲置资产开展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操作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可利用的闲置资产范围、优先支持的重点养老服务领域、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实施主体、利用闲置资产建设的实施方式、具体工作流程等,为各部门、各单位提供标准化操作指南。

三、关于“加强消防技术指导”事项

为破解老旧建筑改造养老设施的消防审验瓶颈,市住房城乡建委先后印发了《重庆市城市更新项目消防安全综合保障补充方案编制与审查工作指引(试行)》《养老机构消防审验手续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指南》,明确纳入城市更新项目库的养老服务设施,可通过编制消防安全综合保障补充方案解决消防设计技术难点,并系统梳理了养老机构消防审验办理流程、政策要求及规范重点条文。同时,组织开展养老机构消防专家服务行活动,安排资深专家深入片区现场指导解答消防设计问题。

四、关于“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事项

我市已构建多层次政策扶持体系,支持闲置资产改造建设。资金方面,市发展改革委统筹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渠道,“十四五” 期间累计支持全市近 80 个养老项目建设。确权方面,自2024年我市开展资产盘活工作以来,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出台《关于盘活国有资产不动产登记完善用地规划手续的通知》《关于开展盘活国有资产不动产登记完善用地规划手续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国有资产不动产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支持解决部分国有资产因缺乏土地征收转用、规划、供地手续及欠缴相关费用导致暂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问题。2026年,市推动国有资产盘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国有资源资产确值确权纳入“六大专项行动”之一,提出延续确权登记“绿色通道”,依法合规、稳妥有序推进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土地权属登记,理顺理清资产权属关系,切实解决账外资产历史遗留问题,持续夯实巩固国有资产规范管理和盘活利用基础。土地方面,前文提到的《重庆市支持高质量开展城市更新十七条措施》,明确在符合安全、健康、环保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利用闲置商业、办公、工业、仓储存量房屋及闲置学校、社区用房、培训疗养机构场地等,不改变房屋登记属性对建筑产权单元内部空间进行技术升级、装修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医养结合相关服务设施,五年内可继续按土地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使用,无需办理土地用途变更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不增收土地价款。下一步,市民政局将研究制定普惠型养老机构认定管理和扶持发展政策,加大普惠型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完善租金减免、贷款贴息、利率优惠等一揽子扶持政策。

五、关于“建立统筹协调机制”事项

为加强闲置资产盘活信息沟通和政策衔接,我市已成立国有资产盘活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国有资产盘活工作,承担研究谋划、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工作指导、督促落实等职责。同时,市民政局将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等部门制定《利用闲置资产开展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操作办法(试行)》,界定可利用的闲置资产范围,支持国有养老服务企事业单位,选择合适的闲置资产,采取多种方式予以盘活用于提供养老服务;鼓励民营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参与盘活闲置资产,促进健康可持续发展;引导国有公司把盘活存量资产作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及防范债务风险、优化资产结构的重要手段,统筹盘活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级有关部门积极推进“15 分钟高品质生活服务圈”建设,将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作为机制改革、服务目录的重要内容,将完善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实施纳入建设指南,共同指导区县系统梳理筛选可适用于养老服务的社会闲置资源,强化街道、社区的养老、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统筹利用,实现资源的更好配置和管理。

此答复函已经刘小强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重庆市财政局

2026525

人:李亚霜

联系电话:67575237

邮政编码:4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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