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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83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5-06-09 来源:重庆财政

渝财复〔2025796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083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刘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安排债券资金支持武隆区收回收购城区D级危房拆除地块助力解决武隆城市危旧房治理的建议》(第0833号)收悉,经会同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危旧房改造,近年来,市住房城乡建委牵头,市财政局等单位配合,指导区县按照“应急拆除一批、棚改征收一批、拆除重建一批、维修加固一批、监测使用一批”的工作思路,分类分批治理城市危旧房,取得一定成效。

一、对武隆区支持情况

一是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持方面,2024年,市住房城乡建委下达武隆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864万元、市级补助资金272万,补助金额位居全市前列,用于以砂砖房为重点的城市危旧房改造,全年完成城市危旧房改造976户(C级危房307户、D级危房669户),约2千群众居住环境得到改善。2025年已提前下达武隆区城市危旧房改造和城中村改造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71万元,并将武隆柏杨村大屋基、棉花坝2个片区的城市危旧房统筹纳入城中村改造计划(涉及CD级砂砖危房106套)。二是政府债券额度支持方面,经市政府同意,综合考虑武隆区砂砖房治理等重点任务资金需求情况,在政府债券额度分配上对武隆区倾斜支持,2024年,市财政局下达武隆区一般债券额度1.94亿元,项目建设专项债券额度5亿元;截至目前,2025年已下达武隆区项目建设专项债券额度9.9亿元,由武隆区统筹用于重点民生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有力保障了武隆区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二、关于安排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城区D级危房拆除地块

目前,国家部委已出台存量土地收回收购相关办法。按照《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妥善处置闲置存量土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04号,以下简称“104号文”)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以下简称“242号文”)的规定,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对象为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且需纳入存量闲置土地清单。经与武隆区核对地块信息,对应D级危房拆除地块均为历史上已完成建设的土地,与104号文和242号文规定的收回收购对象不一致,按照现行专项债券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政策规定,无法纳入支持范围。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为支持武隆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下一步,市财政局将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积极谋划支持政策。如加强对武隆区专项债券项目策划申报的指导,根据武隆区相关诉求和项目审核通过情况,在财政部下达的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内,统筹考虑武隆区举债空间、项目储备、资金需求、使用绩效等情况,在新增一般债务和新增专项债务限额分配方面继续给予支持,由武隆区统筹用于符合条件的项目,为武隆区留出资金调度空间和发展空间。市住房城乡建委将指导区县加大城市危旧房改造力度,统筹将城市危旧房纳入城中村改造和城市更新综合施策,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并继续给予武隆区政策和资金支持,切实保障群众生活财政安全。

此答复函已经刘小强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重庆市财政局

2025424

人:罗雁冰

联系电话:023-67575495

邮政编码:4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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