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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6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3-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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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忠代表:

您提出《关于将轨道交通类的市区共建项目融资模式推广到其他市区共建项目的建议》(第0160号),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您提出的建议对统筹推进我市基础设施建设具有较大的现实意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顺利推进,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民生福祉。《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开展“抓项目、促投资”专项行动,力争全年基础设施投资增长11%以上。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将成为推动我市经济平稳运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市区共建项目作为市级重点项目组成部分,对完成全年投资建设任务起着决定性的支撑作用。

一、市区共建项目情况

为确保全市重大项目顺利推进,我市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和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49号)出台了各行业领域市与区(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文件。在市区共建项目方面,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与区县共建项目征拆费用标准的通知》(渝府办法〔2017145)号文,中心城区的市区共建项目主要有轨道、桥隧、快速路、跨区主干路、跨区立交等项目。市区两级政府各自的出资责任为:市级负责建设资金,区级负责征地拆迁资金。资金来源为:市级层面,由市级以债券、投融资的方式筹集建设资金,再以市级储备土地出让的市级收益部分等来源偿还本息;区级层面,区级地方政府债券,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建设配套费、土地出让金等资金区级分成部分收入,作为区级建设资金的来源。

二、为推进项目建设市财政主要工作

为切实解决重大基础设施筹资问题,支持区县发展,近年来,市财政会同市级部门对区县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出台了一些支持政策。例如,为支持区县自主实施建设高速公路建设,市级财政对“一区”地区按800万元/公里的标准进行补助;为支持各区完善路网结构、提升道路等级,2022年首次出台文件明确国道、省道及农村公路的中央资金和市级资金补助标准,其中跨区域的物流通道类国道项目最高可补助3200万元/公里。对于轨道建设筹资方面,2021-2022年,为推动铁路、轨道项目建设进度,解决部分区征地拆迁资金压力,市财政会同市发改委、市城乡建委探索研究,部分区铁路、轨道项目的征地拆迁部分,在市发改委的批复概算内采取由市级筹集、分年上解的方式解决。考虑沙坪坝区建设项目任务多,政府债务重,筹集压力大,市级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2022年帮助沙坪区筹集8.6亿元的轨道征拆资金,极大的缓解了沙坪坝区的筹资压力。通过上述市区两级的努力,近年来在沙坪坝区域内一批重点项目顺利建成并投入使用,如轨道环线、轨道9号线一期、9号线二期、道路二横线渝西立交至挑家院子立交段、红岩村嘉陵江大桥,一纵线石坝立交至巴福立交段、坪山大道等,为助推沙坪坝区基础设施全面提档升级,群众生活质量显著提高,社会经济发展进入“快车道”提供了强有力支撑。

代表提出的参照轨道交通类的市区投融资模式推广到全市其他市区共建项目的建议,我们进行了梳理。目前市区共建项目按项目属性分为两类,一类是纯公益性项目,全部由政府投资建设,如道路、桥梁、隧道,后期运营没有市场收入来源,由政府安排预算予以保障。第二类是准公益性项目,政府出项目资本金,项目业主贷款筹集其余项目资金,后期依靠票款收入、资产经营收益和部分政府补贴维持运营平衡,如铁路、轨道,高速等。轨道项目的筹资模式能否推广,需统筹综合考虑项目属性、立项情况、稳定现金流来源、各区偿债能力、市级筹资空间等多种因素。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对实施的市区共建项目,我局将在保持体制不变的前提下,将积极发挥市区联动,协同发力的作用,共同探索创新投融资模式,共同推动项目建设。一是探索建立项目综合开发收益分配机制。按照“谁投入、谁收益”的原则,积极探索已建成项目综合开发一级收益分配机制,实行市区分成,形成区级新增财力来源。二是积极争取中央对我市的专项债券支持,争取中央在新增债券额度分配方面给与我市更大的支持,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支持沙坪坝区建设。

对您的建议,再次表示感谢。对以上答复的意见,请将回执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我们将进一步研究。

联系人:钟玉玲

联系电话:67575336

邮政编码:401121

重庆市财政局

2023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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