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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80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2-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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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新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分配方式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的建议》(第0804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注。近年来,市财政一直高度关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发展,特别是对于酉阳县,按照市政府《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酉阳县发展若干政策》,2021年共下达一般公共预算补助46.8亿元,支持了酉阳80%左右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助推了该县乡村振兴各项工作。

您提出的有关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建议,暂时不具备落实条件,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财力性转移支付是支撑区县落实“三保”责任、保障区县财政平稳运行的重要财力来源。经过逐年完善,我市已建立以均衡财力和激励引导转移支付为主体的财力性转移支付体系,以国家和市级相关政策为依据,合理选择客观因素,总体上采取“基数+增量”的资金分配模式。二是在财力性转移支付的分配中,市财政已最大限度向财力薄弱地区倾斜,特别是对属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酉阳县,在考虑财政运行因素的同时,兼顾人口、禁止开发区面积、生态保护红线、森林面积等部分生态环保指标,加大了该县转移支付力度,2021年下达该县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2.3亿元,为全市最高,有效保障了该县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确保了该县财政平稳运行。

下一步,市财政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的有关要求,结合区县实际情况和市级财力,继续加大对包括酉阳在内的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财政支持力度。

对您的建议再次表示感谢。此答复函已经商奎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将写回执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我们将持续关注并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邱婧

联系电话:67575486

邮政编码:401121

重庆市财政局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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