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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72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2-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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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支持秀山县淘汰锰行业落后产能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的建议》(第0721号)收悉。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研究,现答复如下。

去年出台《重庆市加快淘汰锰行业落后产能工作方案》以来,市财政局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多次召开专题会,积极与秀山、酉阳、城口三县对接沟通,研究支持政策。一是加大财力支持。在转移支付上给予秀山县倾斜,去年市级各类转移支付占秀山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约70%,高于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的平均水平。二是助推产业转型。一方面会同主管部门,加强政策解读和项目指导,帮助秀山县用足用好现有市级政策,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另一方面,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支持秀山县申报地方政府债券,今年初已提前下达秀山县新增政府债券额度8亿元,用于产业发展等方面。三是帮助环境治理修复。近三年,与市发改委共同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2.4亿元,支持秀山县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尾矿库治理、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会同市生态环境局下达中央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465万元、市级“以奖促治”资金1456万元,支持秀山县水、土、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四是应急调度库款。充分考虑秀山县因淘汰锰行业落后产能产生的临时性资金周转困难,去年已通过市级国库适度提前调度资金予以支持。

一、关于“继续加大对污染治理、生态修复项目资金支持力度”的建议

市财政局将一如既往关注,一方面会同相关部门指导秀山县做好项目立项论证和储备申报,大力争取中央支持,在市级“以奖促治”资金中给予专项支持;另一方面,注重部门间政策资金协调联动,推进生态环保与土地开发、生态旅游、生态农业、休闲娱乐等项目融合,提升生态价值转化能力,并通过市场化手段拓宽资金来源。

二、关于“帮助解决秀山县锰行业整体淘汰退出补偿资金缺口”的建议

淘汰落后产能方面,中央仅对钢铁、煤炭行业有奖补政策。为平衡好审计风险和连锁反应,市级层面不宜在钢铁、煤炭之外出台新的行业补助政策。市财政局拟通过加大转移支付,在区县履行好主体责任、充分挖潜基础上,将锰行业退出导致减收增支的情况纳入市对区县财力分配因素,以确保区县运行稳定。同时,市财政局还将指导督促秀山县统筹好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财力,既用好存量,也做好增量,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优化支出结构,积极稳妥处理好锰行业退出补偿的相关事宜。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此答复函已经商奎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将回执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我们会持续关注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胡海洋

联系电话:023-67575540

邮政编码:401121

重庆市财政局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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