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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56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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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恩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安排中心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的建议》(第0567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注。近年来,市财政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支持“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切实保障区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一、关于对区域协调发展财力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的建议

为推动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和“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加快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市财政2021年设立区域协同发展补助,结合“十四五”规划明确的区县发展定位,对区域经济体量大、带动作用显著、公共服务外溢性强的区县予以激励引导补助,支持“龙头”区县加快发展,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以大带小、以点带面、以城带乡。为加快推进黔江区建成渝东南中心城市,市财政将黔江区纳入区域协调发展转移支付补助范围,下达资金0.6亿元,重点支持该区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等事项,提高区域协同发展能力,有效保障了区域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下一步,市财政将结合市级财力,充分考虑黔江区建设渝东南中心城市实际,加大转移支付支持力度,确保区县财政平稳运行。

二、关于设立中心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的建议

一直以来,市财政大力支持黔江区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协调项目库主管部门市发改委,将黔江区布局的国家、市级重点项目纳入国市项目库,并在中央预算内投资、市级专项等方面予以支持。特别是2020年疫情发生后,为提升黔江区区域性中心城市影响力,市委、市政府将武陵山区医疗中心(应急医院)选址在黔江,市财政及时推动项目库主管部门将该项目纳入市级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库,积极落实资金进行保障。对于项目建设资金的安排,我们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避免资金闲置。下一步,为支持黔江推动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市财政将加强与黔江区沟通,帮助黔江区协调市级有关部门,将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纳入国家、市级项目库储备予以支持。

对您的建议再次表示感谢。此答复函已经商奎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我们会持续关注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人:邱婧,联系电话:67575486,邮政编码:401121

重庆市财政局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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