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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29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2-04-18 来源:重庆市财政局

张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单独发行“三峡库心•长江盆景”政府债券的建议》(第0291号)收悉。经与市发展改革委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的关心。实施“三峡库心•长江盆景”项目,对加快建成长江经济带三峡库区绿色发展协同示范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品质生活宜居区、三峡新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先行引领区、“大三峡”旅游和巴蜀文化旅游走廊的核心地标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关于将“三峡库心•长江盆景”项目纳入市级重点项目的问题

2021年7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实施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重大项目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72号),“三峡库心•长江盆景”作为项目包已纳入其中,牵头单位分别为万州区政府、忠县政府和石柱县政府。

同时,市发展改革委积极支持“三峡库心•长江盆景”的具体实施项目纳入市级重大项目名单。如忠县申报的忠县至石宝沿江旅游公路、石宝寨至三峡橘海景区提档升级一期、皇华城考古遗址公园3个项目已纳入2022年市级重大项目名单。下一步,有关区县及项目法人可进一步加快“三峡库心•长江盆景”其他实施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条件成熟后按程序向市发展改革委申报,补充纳入市级重大项目名单管理。

二、关于支持“三峡库心•长江盆景”项目发行新增债券的问题

近两年来,经市政府批准,市财政局下达万州、石柱、忠县新增债务额度80亿元,其中,忠县已就“三峡库心•长江盆景” 一期部分子项目、石宝寨景区和顺溪至牟家山连片旅游开发项目发行专项债11.3亿元,用于相关项目基础设施建设。下一步,市财政将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继续指导相关区县围绕“三峡库心•长江盆景”发展规划,做好项目的策划、储备和申报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积极支持通过发行新增政府债券解决资金需求问题。

针对您提出的相关项目发行新增债券不占三个区县债务限额的问题,目前尚面临一定的政策障碍。按照《预算法》《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要求,对地方各级政府举借政府债务,要实施限额管理;确需举借政府债务的,需编制调整预算方案并报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同时,从债务偿还能力、风险评估角度看,为全面反映各区县政府债务情况,有效管控债务风险,各区县承担偿还责任的政府债务,应全部纳入其政府债务余额计算,并对外公布。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积极指导三地盘活资产资源加大化债力度,优化支出结构腾退举债空间,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在新增专项债券分配方面继续给予倾斜支持。

对您的建议再次表示感谢。此答复函已经商奎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你们)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我们会持续关注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蒲淑平

联系电话:67575452

邮政编码:401120

重庆市财政局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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