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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23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2-04-20 来源:重庆市财政局

郭小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增强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区县财政保障能力的建议》(第0239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注。近年来,市财政针对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的实际情况,坚持财力下沉,加大转移支付,推动了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一、关于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的建议。考虑到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的实际情况,市财政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公共财政保障的优先项,在预算安排上对生态环保给予了相应保障,并向渝东南区县给予了重点倾斜。特别是对渝东南片区的5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在分配转移支付上,不但充分考虑财政运行因素,同时兼顾人口、禁止开发区面积、生态保护红线、森林面积等部分生态环保指标,加大对区县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2021年下达渝东南片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11亿元,有效推动了渝东南片区绿色发展,其中石柱县2亿元。

二、关于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的建议。在财力性转移支付的分配中,市财政已最大限度向财力薄弱地区倾斜,财力困难程度、行政运行成本、承担社会事务等一直以来也是财力性转移支付分配的重要因素。以“三保”为例,2021年,市财政在转移支付的分配中,将约40%的财力性转移支付增量安排用于“三保”补助,对“三保”重点关注区县予以支持,其中,安排石柱县2.6亿元,帮助石柱县兜牢兜实了“三保”底线。

三、关于不要求区县配套资金的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除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应当由上下级政府共同承担的事项外,上级政府在安排专项转移支付时,不得要求下级政府承担配套资金。市财政严格按照中央要求执行,但部分主管部门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仍存在要求区县配套的情况,我们将高度重视,加强与部门沟通,落实财政政策规定,减轻区县压力。

下一步,市财政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持续关注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区县财政运行情况,切实提高区县财政保障能力。

对您的建议再次表示感谢。此答复函已经商奎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将回执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我们将持续关注并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邱婧

联系电话:67575486

邮政编码:401121

重庆市财政局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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