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4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魏小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长嘉汇片区公共配套设施国际化的建议》(第0149号)收悉,经与市教委、市城管局、市卫生健康委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长嘉汇片区建设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在去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我市明确提出做靓长嘉汇等六张城市新名片,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长嘉汇片区通过生态治理、岸线修复、公共空间打造、老旧小区改造等,推动了整个片区的高质量发展。加快片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对实现政府既定工作目标有积极推动作用,事关片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您提出的《关于加快长嘉汇片区公共配套设施国际化的建议》很有现实意义。
一、开展普通中小学接收国际学生备案工作
自2019年起,市教委支持具备相应资格条件且有意愿接收国际学生就读的学校(包括公办、民办中小学及中等职业学校)申请入库,经备案后允许接收国际学生就读。旨在以接收国际学生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学校国际化建设,同时服务重庆中西部国际交往中心建设,营造良好的外商投资环境和国际人才引进环境。截至目前,市教委共备案支持117所普通中小学招收国际学生,其中重庆滨江实验学校、重庆市南岸区龙门浩隆平小学校2所学校位于长嘉汇片区。
二、举办高中阶段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高中阶段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指普通高中学校经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通过中外合作举办的与国际教育相衔接的全日制普通高中班或非学历培训班,是以引进国外部分教材、课程、师资和教学计划为特色的教育教学组织形式,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人民群众对多元化教育和学生个性化就学的需求。目前我市经批准开设的高中阶段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共13个,其中重庆市第十一中学校与加拿大五湖学院合作举办的高中阶段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位于长嘉汇片区。
三、支持片区内学校加快国际化建设
目前南岸区是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与市教委共建的四个中外人文交流教育试验区之一,市教委将重点支持该地区建设中外人文交流特色学校,加大国际化师资队伍建设,推进国际理解教育课程建设,开展国际友好学校建设,不断拓展国际交流合作广度深度。
四、支持片区内医院加快国际化建设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名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611号)等文件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名称中含有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及其简称、国际组织名称、跨国家名称、‘国际’字样的,应当符合《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命名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医发〔2006〕433号)规定的条件,并按程序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核准,未经核准,不得使用”。 综上所述,“国际医院”的设置审批权限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将密切配合南岸区及相关市级部门,积极支持长嘉汇片区公共配套设施国际化建设。
五、根据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做好市级财政保障
为构建可持续的卫生健康投入保障机制,市财政根据中央统一部署,积极推动我市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将医疗卫生领域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计划生育、能力建设等四个方面13个事项,分别明确为中央财政事权、中央与市与区县共同财政事权、市与区县共同财政事权、市级财政事权、区县财政事权等5类。其中中央、市与区县对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和发展建设的补助,按照隶属关系分别明确为中央财政事权、市级财政事权或区县财政事权,由同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市级或区县政府所属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和发展建设分别明确为市级财政事权或区县财政事权,由同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市级或区县政府所属医疗卫生机构承担上级财政事权任务的,由上级财政给予合理补助。同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或医养结合机构,市与区县财政按照规定落实对社会力量办医的补助政策。
教育经费主要以义务教育、学生资助等基本公共服务为重点,主要考虑学生数、教师队伍建设、以及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因素,落实国家和市级基础标准和有关中央、市和区县分级分担机制,推进教育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按照我市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教育经费地方承担部分,由市与区县按比例分担,对中心城区市级财政分担20%,2022年预算安排南岸区基础教育经费1.2亿元。
按照市、区事权与财权划分,城市公园建设实行属地负责原则。
下一步,我局将与南岸区加强沟通协调,给予更多政策指导,加快推进长嘉汇片区学校的国际化建设,为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做好教育准备。市卫生健康委将对符合设置“国际医院”的医疗机构,及时呈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核准。我局将按照职能职责,会同有关市级部门指导长嘉汇片区政府进一步完善教育、医疗、公园等公共配套设施,支持南岸区在长嘉汇片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为营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国际化消费中心城市提供良好的城市公共空间。
联系人:江涛;联系电话:67575333、13883277769;邮政编码:401121
重庆市财政局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