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衡华市长在《关于完善免税店政策支持提振消费的通知》(财关税〔2025〕19号)文件上的批示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积极推进,赓即会同商务、文旅、海关、税务及免税店经营主体召开专题工作会并开展调研。一是争取财政部关税司政策支持。同意我市按照《关于完善免税店政策支持提振消费的通知》(财关税〔2025〕19号)文件规定,引导免税店与已取得经营许可或备案的企业开展合作经营,拓展中药材、非处方药等国货“潮品”零售业务。二是分析政策落地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并形成《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免税店政策支持提振消费的报告》(渝财文〔2025〕265号)报送市政府。三是联合商务、文旅、海关、税务转发《关于完善免税店政策支持提振消费的通知》(财关税〔2025〕19号)文件,扩大政策知晓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