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4月底,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药集团重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60家单位,今年1月1日至3月31日进口的口罩、手套、防护服、酒精、呼吸机等71种防疫物资,能够享受进口关税优惠。
今年2月初,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防控新冠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有关公告,明确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
市财政局介绍,自2月以来,市财政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对重庆符合规定的防控物资及进口单位进行动态梳理统计,先后7次调整享受关税优惠政策的单位名单及物资清单,从快从实做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
(胡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