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关于签订《重庆市市级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主协议(2024年)》的公告
各国有商业银行重庆市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重庆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重庆分行,重庆银行,重庆三峡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各城市商业银行重庆分行:
根据《重庆市市级国库现金管理实施细则》(渝财库〔2017〕32号文)规定,经重庆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研究,决定启动《重庆市市级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主协议(2024年)》(以下简称“主协议”)签订工作,请符合条件的银行自愿申请签约。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不具备签订主协议资格
1、上年度现金管理操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2、上年度出现重大违法违规,导致财务恶化或引起信用危机的;
3、无法提供近两年经审计的总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
4、存在严重经营和财务问题的;
5、存在可能危及财政国库资金安全的其他情况。
二、《主协议》领取时间
2024年1月4日-5日
三、《主协议》领取地点
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号重庆市财政局406办公室
四、其他要求
请各家银行于1月9日下午4:00前将协议签订相关资料反馈到市财政局406办公室。
联系人:郑爽,联系电话:023-67575479。
重庆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