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有关要求,现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20〕5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20〕56号)
重庆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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