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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重庆市市级国库现金管理(第4期)

日期: 202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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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根据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试点办法》和本市印发的《重庆市市级国库现金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2020年重庆市市级国库现金管理(第4期)招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第4期国库现金管理招标金额为人民币300亿元整,存款方式为定期存款,存款期限为3个月,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定期存款商业银行。

二、招标要求

一是符合《重庆市市级国库现金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范围,并与重庆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签订了《重庆市市级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主协议(2020年)》的商业银行;二是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三是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四是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五是必须以可流通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为质押,质押的国债面值数额为定期存款金额的105%,质押的地方政府债券面值数额为定期存款金额的115%。

三、领取招标书时间

符合上述条件的商业银行请于2020年11月18日-19日到重庆市财政局(洪湖西路一号)435室领取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做好投标工作。各参加投标的商业银行代表在投标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

联系人:蒲淑平   联系电话:023-67575435

特此公告。

    重庆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

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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