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市级各部门: 为促进事业单位加强成本核算工作,提升单位内部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夯实绩效管理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财政部制定了《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现予转发,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附件: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
重庆市财政局 202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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