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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接下来财政部将采取什么举措推动《关于实施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的通知》贯彻落实?

日期: 2024-08-06 来源:财政部

答:为推动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落地见效,我们将强化财政、货币、科技政策协同,形成政策合力,从以下几个方面统筹配合、协同发力,推动政策提质增效。 

一是强化协同联动,各方同向发力。指导国担基金深化体系合作,优化全国政府性融资担保数字化平台科技创新模块,及时跟踪各地业务开展情况,助推政策落实落地落细。地方财政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积极组织开展“政银担企”合作,推动银行和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主动对接有融资需求的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努力促进宏观政策向微观主体传导,实现政府和市场同频共振。 

二是加强绩效引导,用好考核“指挥棒”。对于国担基金科技创新再担保业务,财政部将单列年度业务规模、代偿率等绩效考核指标。地方财政部门结合实际,适当提高对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开展科技创新业务的代偿率上限考核要求。同时,强化考核结果的应用,作为给予相关奖励、支持措施的实施依据,有效激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积极主动作为。 

三是聚焦四个环节,筑牢风险防控防线。第一,合理确定再担保业务总规模。金融支持科技创新需要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共同发力,担保只是其中的一环。每年国担基金结合形势需要和自身实际,合理确定支持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的再担保业务的总规模,从源头上控制住担保代偿风险,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第二,严把企业入门关口。经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或入库的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才可享受政策支持。第三,压实金融机构审贷责任。压实银行和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审核责任,要求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选择支持的企业,做好“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加强资金用途监控,防范资金套取和挪用风险。第四,强化实施监督。加大监督检查和追责处罚力度,划定经营行为“红线”。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发现有套取风险补偿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追回所有财政资金,取消其合作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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